阳西县程村镇“8·18”高压线塔高处坠落 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8月18日15时30分许,阳西县程村镇莲花村委会220KV阳登甲线101号高压线塔消除遗留缺陷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程村镇政府等单位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8月21日,阳西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府办副主任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阳西供电局、程村镇政府等单位派员组成的阳西县程村镇“8·18”高压线塔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阳西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本次为该工程220kV阳登甲、乙线遗留缺陷消除作业)
2.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以下简称:阳江供电局)
3.总承包单位: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电建公司)
4.劳务分包单位:河北燕易天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燕易天阳公司)
5.监理单位:阳江市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恒源公司)
6.工程许可情况:本项目于2018年3月30日经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阳江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核准的批复》(阳发改能源﹝2018﹞66号)批准建设该项目,经《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8﹞103号)、《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路径方案的复函(西府﹝2016﹞26号)、阳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阳江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塔基用地预审的意见》(西国土资(预)函﹝2018﹞1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江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阳府复﹝2018﹞20号)等相关单位部门批复同意。
7.工程招标情况: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单位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施工联合体总承包),项目中标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4月19日。在合同附件4《工程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书》中约定:保修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本次工作任务及计划时间:220千伏阳登甲、乙线消缺工作内容主要为塔位处藤蔓清除、部分塔材生锈补漆、铁塔横担加装背靠背螺栓。停电计划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26日。
(二)涉事单位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阳江供电局1。成立于2002年02月25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分公司(法人独资);单位住所:阳江市漠江路110号,负责人:陈某波。
2018年7月26日,阳江供电局与珠海电建公司签订《阳江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总承包合同》。
2.总承包单位:珠海电建公司2。成立于1987年12月23日;商事主体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人代表:古某平;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5092(集中办公区)。2019年12月2日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有效期至2021年7月1日。根据2020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书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由于疫情的原因,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23日领取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4,资质等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有效期至2023年3月22日。2020年7月10日领取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有效期至2023年7月10日。
2019年7月3日,珠海电建公司与河北燕易天阳公司签订了《阳江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协助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建设。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消缺作业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冷非。
3.劳务分包单位:河北燕易天阳公司6。成立于2018年9月21日,住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狮子园北辰电网3#楼第3层办公,法定代表人计某军,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万元。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2018年9月21日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2MA0CR2D54A),2019年12月27日领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编号(翼)JZ安许证字(2005)000346),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7日。2019年4月1日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8(证书编号:D31340132),有效期2024年3月3日。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消缺作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姚某琨。
4.监理单位:阳江恒源公司9。成立于2008年7月7日,单位住所: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阳江国际五金刀剪商贸中心1号3层302号;法人代表:曾某平;注册资本:叁佰万元。电力工程监理甲级。
2018年7月12日,阳江恒源公司与阳江供电局签订了《阳江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监理合同》,承担本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工作。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消缺作业项目现场监理林某聪。
1 阳江供电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00722468027R);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分公司(法人独资);单位住所:阳江市漠江路110号;法定代表人:陈某锋;经营范围:电网经营管理、调峰调频电厂经营管理;电力购销、电力过网和交易服务;经营电力有关信息产业,电力设备、电力器材的销售。
2 珠海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402974);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5092;法人代表:古某平;经营范围:输变电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装电力设施工程、送电变电工程设计、工程咨询、10KV-220KV带电作业工程、技术服务咨询、培训、指导、电力运行管理及技术服务;批发、零售,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普通机械、劳务派遣。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144096157),法定代表人:古某平,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资质类别及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有效期:2021年7月1日。2020年7月10日领取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20)032650延),有效期至2023年7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6月29日印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书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由于疫情的原因“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244000592),法定代表人:古某平;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5092(集中办公区);资质等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有效期至2023年3月22日。
5《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20)032650延),;单位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5092(集中办公区)主要负责人:古某平;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23年7月10日。
6《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2MA0CR2D54A),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营业期限2018年9月21日至2038年9月20日;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及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备案范围内的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汽车配件、工程机械设备销售。
7《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翼)JZ安许证字(2005)000346),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7日。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8《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31340132),资质类别及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有效期2024年3月31日。
9《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00677098724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期限为长期;企业资质为电力工程监理甲级;经营范围:工程建设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电力能源技术开发、服务、转让、培训;工程建设监理;计算机软件开发、维护、技术信息咨询;通信网络工程、电子监控系统的安装及维修;机房建设及维护;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智能化工程;人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汽车租赁。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证书编号:E144027803;资质等级: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有效期:至2021年8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6月29日印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书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由于疫情的原因“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高压线塔情况
本次事故地点为220kV阳登甲、乙线N101塔位置,N101塔
为双回路角钢塔,杆塔为2F2Wa-Z2型,杆塔呼高42米,全高
53.5米。
(四)事故现场情况
1.现场的地理环境。现场位于程村镇莲花村委会李村所属丘陵山地上的220KV阳登线101号,场地呈小坡度地势,地面长满杂草。
2.现场工具和设备摆放情况。阳西县程村镇220KV阳登甲线101号塔西北角支架脚下放着线路型氧化锌避雷器5个(另一工程项目使用),支架旁边的杂草中有一安全带,塔下西边的杂草中有一安全帽,塔下南边的杂草中有一工具袋,塔下东边的杂草中有一扳手。如下图。
图1:220KV阳登甲线101号线塔
图2:线塔名称标牌
图3:事故现场安全帽
图4:事故现场工具(扳手)
3.现场天气情况:事发当天为晴天,当天气象预报为“有阵雨,温度25℃-30℃”。
(五)涉事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阳江供电局。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方面。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机构(安全监管部)。针对本工程成立项目实施机构项目管理中心和业主项目部,设置专职的业主项目经理和风险工程师。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编制并下达《阳江供电局2021年安全生产职责及其到位衡量标准》,组织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到位标准。本项目签订施工合同时,阳江供电局与总包单位签订了安全文明施工协议,明确了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3)安全生产投入方面。本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其中安全措施费364.59万元。本次施工作业前审核了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明确了人员、机具等资源投入。
(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方面。各岗位均实行岗位胜任能力考评制度,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每年组织员工参加《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考试合格上岗。本次作业前阳江供电局项目管理中心业主项目部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技术总交底,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事故案例学习,检查施工单位人员资质和安全培训记录。
(5)安全风险管控方面。制定风险评估方法和到位标准,本次作业严格执行了相关标准。
(6)隐患排查制度及落实方面。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通过日常到位、飞行、专项、安全文明施工评价等检查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并建立考核制度。2021年共向承包商开出扣分单142张。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了1个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6个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综上所述,阳江供电局履行了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2.珠海电建公司。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质安部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6人,全部持有安全员证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公司共有注册安全工程师8名,安全员35名,满足相关要求。施工现场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组织机构完善。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有效落实。编制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岗位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将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制定了《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管理方法》,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购买凭证及发放领用手续齐全。
(4)制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考核。编制了《培训管理标准》和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
(5)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到位标准。建立了《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标准》,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明确风险评估与风险等级和各级人员到位标准。
(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制定了《检查管理标准》、《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标准》,检查隐患记录,按照“排查(发现)-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7)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制定了1个总体应急预案、9个专项应急预案和8个现场处置方案,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了《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电网救援抢修应急预案》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已开展了人身伤害事故、消防、防风防汛等应急演练。
(8)完善相关报审资料。2019年6月20日,审核并上报劳务分包单位资质等资料,2019年6月25日,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完成审批同意分包报审方案。2019年7月3日,珠海电建公司与河北燕易天阳公司签订了《阳江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安全协议。8月18日本次作业当天对作业人员进行了站班会安全技术交底,各项交底手续齐全。
(9)施工方案手续齐全。开工前进行了相关人员及安全工器具报审,总包单位组织编写了《220kV阳登甲线、220kV阳登乙线线路消缺工程施工方案》,并报阳江供电局相关部门于8月13日完成施工方案审批手续,《施工方案》中明确了工作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现场技术员、高空人员、一般作业人员,强调了高空人员登塔必须持有高空作业证,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综上所述,珠海电建公司履行了安全管理责任。但事发当天,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吉合某衣)无高空作业资格证从事高空作业,以及高空作业无扣安全带的违规行为。
3.河北燕易天阳公司。
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但未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教育和督促个别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未对从业人员(吉合某衣)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现场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吉合某衣)无高空作业资格证从事高空作业,以及高空作业无扣安全带的违规行为。
4.阳江恒源公司。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方面。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了公司、部门、监理项目部三级安全网,有完善的安全监督体系。建立了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了安全管理标准和现场监理工作标准。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岗位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将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
(3)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针对本工程成立监理项目部,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由总监主持工作,配备相应的现场监理人员和设施。
(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方面。制定了员工培训管理标准和年度培训计划,全员持证上岗。
(5)事前管理。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开工前审核施工方案、作业人员资格、安全工器具及施工机具等资料。
(6)过程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林某聪对现场作业现场进行抽查巡视。重点检查安全措施布置、人员持证、安全工器具等。
综上所述,阳江恒源公司履行了监理职责。事发当天,现场监理人员虽然按规定到达现场巡查,但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吉合某衣)无高空作业资格证从事高空作业,以及高空作业无扣安全带的违规行为。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8月18日8时30分,廖某毅和吉合某衣、赵某文、肖某贵、匡某林等五人一起开着车牌号码为贵ERQ993的面包车从阳西县华天宾馆出发,到阳西县程村镇阳登甲线进行线塔检修,主要的工作是查看电线塔有没有生锈,螺丝有没有松开之类的工作,上午的时间他们检修的高压线塔有108、107、106、105、104号线塔,到了下午他们继续工作。15时许,廖某毅和吉合某衣两个人在101号线塔做前期准备工作。15时30分许,吉合某衣爬上线塔在约35米高的位置掉落地面,倒在离西北角支架点约4米的位置。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廖某毅就立即跑到吉合某衣身边,并立即打电话给匡某林(在102号塔检修、保养)、赵某文(在100号塔检修、保养),然后又打给肖某贵(在150塔刚检修、保养完成往回走的途中),说吉合某衣从线塔上掉下来,叫他们过来帮忙将吉合某衣送去医院救治。大约过了10分钟左右,匡某林、赵某文、肖某贵等三个人到事故现场,廖某毅就和肖某贵将吉合某衣身上的安全带和安全帽取下扔在旁边的草丛里,然后他们4个人抬着吉合某衣到贵ERQ993面包车上,由赵某贵开车送吉合某衣到阳西县人民医院抢救。到达阳西县人民医院后,医生马上到贵BRQ993面包车上对吉合某衣进行抢救,抢救一会儿后,医生说吉合某衣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三)善后处理情况
经涉事单位与死者亲属多次协商,2021年8月26日,河北燕易天阳公司与死者吉合某衣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死者吉合某衣死亡赔偿金180万元,死者尸体于8月31日进行了火化。因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死者亲属情绪稳定,没有因事故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死亡人员情况
死者:吉合某衣,男,彝族,户籍地:四川省美姑县八古乡勒布村二组27号,身份证号:513436******0511。河北燕易天阳公司雇用人员。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规定,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吉合某衣爬上程村镇220KV阳登甲线101号线塔时,没有扣安全带挂钩,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冒险作业,从约35米高的位置跌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河北燕易天阳公司未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教育和督促个别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未对从业人员(吉合某衣)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现场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吉合某衣)无高空作业资格证从事高空作业,以及高空作业无扣安全带的违规行为。
2.珠海电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吉合某衣)无高空作业资格证从事高空作业,以及高空作业无扣安全带的违规行为。
3.阳江恒源公司现场监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吉合某衣)无高空作业资格证从事高空作业,以及高空作业无扣安全带的违规行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阳西县程村镇“8.18”高压线塔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吉合某衣,河北燕易天阳公司雇用人员。爬上程村镇220KV阳登甲线101号线塔时,没有扣安全带挂钩,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冒险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建议免于追究责任单位
1.阳江供电局。作为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消缺作业项目建设单位,能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到位、应急救援到位。鉴于其已履行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2.珠海电建公司。作为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消缺作业项目总包单位,能认真履行总包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施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考核,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鉴于其已履行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3.阳江恒源公司。作为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消缺作业项目监理单位,能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管理生产责任制。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事前管理、过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巡查,完善施工方案及各项报审手续。鉴于其已履行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河北燕易天阳公司未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教育和督促个别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未对从业人员(吉合某衣)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现场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吉合某衣)无高空作业资格证从事高空作业,以及高空作业无扣安全带的违规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10、第四十条11、第四十一条12的规定(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的规定,本处罚适用于2014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的施行),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13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10《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1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2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3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1.姚某琨,河北燕易天阳公司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消缺作业项目主要负责人,未能认真严格履行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没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五)14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15项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2.冷某,珠海电建公司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消缺作业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吉合某衣)无高空作业资格证从事高空作业,以及高空作业无扣安全带的违规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六)16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1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18项规定,建议由监管部门依法对其有关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处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3.林某聪,阳江恒源公司阳西电厂#1、#2机组改接入220千伏电网工程消缺作业项目现场监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吉合某衣)无高空作业资格证从事高空作业,以及高空作业无扣安全带的违规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建议由监管部门依法对其有关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处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14《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三)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五)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5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16《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六)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7《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一)河北燕易天阳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高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高空作业工作方案和程序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高空作业时要配齐人员,强化现场安全监督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高空作业安全。
(二)珠海电建公司。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要加强作业现场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阳江恒源公司。要严格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切实承担起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理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电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危在工程要按照规定编制针对性的监理实施方案,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把好施工安全关。
阳西县程村镇“8·18”高压线塔高处
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