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某工业园区“7.20”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7.20”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

苏住建质〔2024〕26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2024年7月20日19点左右,苏州工业园区DK20230037地块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为苏州元新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监理单位为江苏众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江苏永联精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事故发生原因正在调查中。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等,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实施重点监管

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责令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督促责任单位整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同时,对该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加密检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二、开展安全约谈

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开展安全生产约谈,督促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事故的有效措施。事故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制作《事故调查报告详解》《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经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初审确认符合要求后,报市住建局备案。

三、严格责任追究

根据省、市关于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要求,江苏永联精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众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在苏州市范围内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新的工程项目3个月的处理决定,自通报之日起生效。待事故调查结束后,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要按照省住建厅“一案双查”规定,依法依规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并按要求组织公开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