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地铁9号线上梅林站工地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3月5日14时30分许,深圳地铁9号线9103-1标上梅林站1号风亭南侧基坑发生一宗事故,造成2名人员受伤,其中1人于3月8日经救治无效死亡。2016年3月9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经区政府批复同意,成立了以罗希德为组长,李一飞、王植凯、朱奋发为副组长,由市住建局、区安监局、区监察局、福田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发时间:2016年3月5日14时30分许;
(二)事发地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9103-1标上梅林站1号风亭南侧基坑;
(三)事故类别:坍塌;
(四)伤亡情况:死亡1人(屈应亮,男,38岁,河南人);受伤1人(屈龙虎,男,50岁,河南人);
(五)直接经济损失:190万元。
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9103-1标上梅林站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BT项目承办单位:中建南方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9103-1标段施工单位: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相关单位概况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9日,注册地址系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内东街中里9-17号3号楼460房间,法定代表人系周宇騉,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011377371,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编号为A1104111010365-6/1。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11日,注册地址系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法定代表人系王从贵,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005142909,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证书编号为E111005665-8/1。
三、事故经过
2016年3月5日14时30分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9103-1标上梅林站1号风亭南侧基坑内,工人屈龙虎、屈应亮在坑底(距地面3.1米)对地连墙体进行植筋钻孔作业时,地连墙上方预埋PVC通信管线群及回填土坍塌(总重量为2000公斤左右),导致二人受伤。事发后施工单位将两名伤者送往武警医院救治。屈龙虎小腿骨折,术后病情稳定出院;屈应亮于当日手术后因病情不稳,转院至市二医院救治,于3月8日10时许经救治无效死亡。
四、事故原因分析(详见专家组调查分析报告)及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地连墙上部至路面的填土层主要由粘性土、砂土、碎石和少量建筑垃圾组成,且预留通信线管埋设后,回填土成分中有石粉;该土层的粘结性差,透水性强,易松散。同时,邻近道路车辆经过时的振动及作业人员植筋钻孔时的振动进一步影响了土体的稳定性,最终导致土体坍塌。
(二)间接原因
1、危险源辨识不到位,施工相关单位未针对填土松散振动有可能发生坍塌危险的安全隐患进行辨识。
2、施工相关单位对现场作业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作业面填土松散振动有可能发生坍塌危险的安全隐患。
3、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事发时的施工作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旁站监理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宗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根据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调查组提出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如下:
(一)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辨识不到位,对现场作业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作业现场存在坍塌危险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市住建局、区安监局依法对该单位进行处理。
(二)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有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旁站监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建议由市住建局依法对该单位进行处理。
六、整改措施
(一)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施工现场开展全面的危险源辨识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大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二)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监理,严格落实监理制度,跟踪隐患整改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三)建筑施工行业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
附件:“3·05”深圳地铁9号线上梅林站事故专家组调查分析报告
“3•05”地铁9号线上梅林站工地死亡事故调查组 (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代章)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