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深圳音乐厅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区政府:
2015年3月14日17时左右,福田区福中一路2016号深圳音乐厅发生一宗事故,造成1名人员死亡。2015年3月16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经区政府批复同意,成立了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监察局、福田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发时间:2015年3月14日17时左右;
(二)事发地点:深圳音乐厅南门东侧;
(三)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四)伤亡情况:死亡1人(邹笋根,男,49岁,江西省新余市人);
(五)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一)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音乐厅物业管理处,成立于2007年7月27日,负责人为崔登杰,公司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2016号深圳音乐厅一楼东北角D5-27房间。该单位为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其经营管理由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
(二)深圳市金座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莫海娟,公司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深惠路信和爱琴居A-13K。
根据工作计划,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音乐厅物业管理处拟对深圳音乐厅外墙进行清洗。2015年1月20日,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四家具有外墙清洗资格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深圳市金座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中标进行作业。深圳市金座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向甲方提交《深圳音乐厅外墙清洗方案书》后,于2015年2月5日开始进场施工。至事故发生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
三、事故经过
2015年3月14日,深圳市金座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工人阔小军、邹笋根根据安排到深圳音乐厅清洗玻璃幕墙。阔小军负责清洗工作,邹笋根负责安全协助。16时许,阔小军、邹笋根从深圳音乐厅七楼(顶层)爬上北侧玻璃幕墙准备进行清洗工作。阔小军从南侧玻璃幕墙从上往下开始清洗,往下洗了四米左右时,邹笋根沿幕墙滑落并坠落到地面,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时未按要求固定安全带,失足从玻璃幕墙上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无高处作业资质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作业人员未按使用规则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作业人员未按使用规则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且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人:深圳市金座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工人邹笋根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高处作业,未按使用规则固定安全带,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二)事故责任单位:深圳市金座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法律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无高处作业资质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未能监督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安监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针对该公司在《深圳音乐厅外墙清洗方案书》中提交涉嫌虚假特种作业证的行为,建议由福田公安分局进行处理。
六、整改措施
(一)深圳市金座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把关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资质,加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音乐厅物业管理处要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进场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和用工证管理,认真查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质,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