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2月4日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1人死亡
2020年2月4日,某钢企某公司炼钢厂设备乙班运保作业区连铸机维护班组接3#连铸机切割岗位电话,需要处理5流喷号机故障。刘某某、唐某赶至现场与岗位工确认,并将5流喷号机操作开关打至“就地”模式进行处理。21:20,故障处理完毕后,刘某某将操作开关选至“远程”模式,交付给切割岗位工使用。刘某某在返回值班室途中,认为5流喷号机喷丝数量不够,与当时在毛刺机区域巡检的李某某一起返回,重新进入现场进行确认。此时喷号机由西向东自动运行,将刘某某压在36#传送辊电机减速机之间,急送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某违反了规程中“作业前,必须确认现场操作箱状态按钮转至´就地´状态,并在开关上悬挂警示牌”的规定,被自动运行的喷号机挤压致死,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1、现场联保互保工作不落实,互保对子对其违规行为未进行有效制止和提醒;喷号机岗位操作人员与现场检修作业人员信息沟通、安全确认不到位。2、炼钢厂对设备故障处理标准和防范措施未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对设备故障处理指导不到位,对违章作业检查制止不力。3、转岗教育培训未有效落实,作业环境和设备发生变化时,对转岗人员未开展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对涉及排故、异常处理等作业,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停电挂牌、安全站位等相应管控措施;各级管理者要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监管。严禁冒险进入设备运动轨迹范围之内。各单位对需要进入设备运行区域的例如设备检修、排故、皮带机清扫、清辊、加油等作业进一步梳理,对相应防护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确认,并确保严格执行到位。涉及多人协同或多人配合作业,作业前、过程中各方的沟通联络确认措施务必清晰、明确、有效,并做好相互安全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