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佛山地铁施工路面塌陷事故
2018年2月7日,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一环桥底东往西方向路面发生路面塌陷,已确认11人死亡,8人受伤,1人失联。 直接经济损失约5323.8万元。
2018年2月1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该事故发出通报,要求全力做好事故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特别是隧道施工安全以及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8年7月30日,从广东省安监局了解到,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通过,广东省政府近日批复了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广东省政府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并对33名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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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7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南庄的佛山地铁2号线绿岛湖至湖涌盾构区间工地突发透水,作业工人尝试堵漏未果,当日20时40分左右,现场透水面积扩大,导致隧道管片变形及破损,引发地面30多米路段坍塌。
此次发生事故的佛山地铁2号线呈东西走向,建成后将成为联系佛山与广州的快轨通道。一期规划线路长度32.3km,其中地下线22.9km,地面和高架线路8.3km。此次塌陷事故发生在中交二航局标段绿岛湖至湖涌盾构区间,这段施工区间正位于季华路下面。塌陷路段发生在季华西路一环桥底到佛山国际卫浴城附近路段之间,周围多是厂房和物流仓库,建筑密度低,比较空旷。
截至2018年2月9日,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8人受伤,1人失联。
事故发生后,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要求全力搜救被困人员,防止次生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并举一反三,对大型施工工地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广东省、佛山市有关部门全力组织力量投入救援处置。
事故发生后,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鲁毅、市长朱伟等市、区领导坐镇指挥部指挥事故救援善后工作,并指示要把抢救工人生命摆在首位,经紧急抢救,共救出9名施工人员,他们被及时送往佛山禅城中心医院等当地医院抢救。
截至2018年2月8日,救援人员仍在进行井下泥沙清理,尽最大努力搜救被困人员。为防止次生事故,佛山安排专门力量,对事故现场地表及附近建筑物沉降进行监测,情况正常。当日晚7时5分,救援人员先后从佛山地铁2号线工地塌陷处再救出两名被困人员,但经现场诊断均已无生命体征。
在坍塌事故现场,多名警察在维持秩序。多辆应急抢修车、应急通信车、燃气抢险救援车、供电抢修车停放在附近。消防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在现场作业。
从周边一座高楼望向事发地,坍塌的路面已经变成一个大水池,据目测,面积有数百平方米。尚未塌陷的路面出现了长长的裂缝,技术人员在对裂缝进行勘测作业。
事发后,该工程项目方中交二航局联系佛山地方交警、燃气、供水、供电、通讯等相关部门,对道路进行了封闭,对通过现场的管线进行了断水断电断气,对沿途河涌进行了截流疏导。待井下情况稳定后,救援人员进入隧道,不断向井下输送氧气、担架、手电筒等救援设备,并调用3台水泵紧急排水,同时调用数台空气压缩机进行井内通风。
成立调查组
广东省人民政府已成立该事故调查组。救援善后工作还在紧张进行,事故原因在调查中。
2018年2月8日,省政府批准成立“2·7”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聘请了国内岩土、结构、水文地质、机电、安全工程等方面的9名专家组协助调查。
截至2018年2月9日,从掌握的情况来看,事故暴露出工程项目相关单位对施工地段复杂地质情况认识不足、透水险情发生后处置不科学、项目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调查结果
调查认定,施工方中交二航局装备分公司、中交二航局三公司盾构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不足,应急处置不当,未及时撤出作业人员,未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消除盾尾密封性能下降等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中交二航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对中交二航局装备分公司和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失察。
调查认定,中交佛投公司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不力,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重大风险隐患问题。广州轨道监理公司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跟进重大风险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佛山铁投公司未按要求向佛山市政府报告监督情况。郑州华禹劳务公司未对派遣到事故区间的劳务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调查认定,佛山市、禅城区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失察;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安全监管不力,未严格按法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事故隐患治理督促不力、执法不严;佛山市国土和规划局(轨道办)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不严、综合协调督促不力;佛山市禅城区轨道办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属地安全监管不严;佛山市公安消防局未严格履行有关法定职责;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日常巡视检查不力;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职不到位、工作存在不足。
处理情况
2名企业人员被立案侦查,调查组对3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免予追究责任1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公安机关已对2名企业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对16名央企相关人员、2名地方企业相关人员以及11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公职人员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另案处理1人。
事故的直接原因:
一是事故发生段存在深厚富水粉砂层且临近强透水的中粗砂层,地下水具有承压性,盾构机穿越该地段时发生透水涌砂涌泥坍塌的风险高;
二是盾尾密封装置在使用过程密封性能下降,盾尾密封被外部水土压力击穿,产生透水涌砂通道;
三是涌泥涌砂严重情况下在隧道内继续进行抢险作业,撤离不及时;
四是隧道结构破坏后,大量泥砂迅猛涌入隧道,在狭窄空间范围内形成强烈泥砂流和气浪向洞口方向冲击,导致部分人员逃生失败,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2018年2月1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该事故发出通报,要求全力做好事故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特别是隧道施工安全以及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深刻吸取上述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
一是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立即开展中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有关中央企业要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各类隧道、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
三是强化以隧道为重点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督促企业要按照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风险防范的相关规定,化解复杂天气、复杂地形、复杂工艺等带来的安全风险,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加强施工过程中关键指标监测监控,严格对盾构机等大型设备的管理,在施工现场切实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各项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从严从细从实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
五是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各有关地区要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依法严肃责任追究,特别是严格对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资质和证照进行处罚,并及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强调,中央企业总部要加强对各级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压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有效截断事故链条。各级驻地企业要自觉接受属地的安全监管,不得逃避或干涉地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支持地方政府做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