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事故致4死,所涉企业所有项目被责令停工,还要…

近期,安徽省合肥市相继发生3起建设施工事故,致4人死亡。10月16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了这3起事故的行政处理通报。
  • 8月16日,合肥市畅通二环北环(西二环-板桥河桥)工程(合武铁路-板桥河段)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
  • 9月21日,肥东经济开发区消防站项目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 10月5日,合巢经开区岠嶂山安置小区(二期)工程项目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研究决定,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对相关单位作出一系列行政处理。
通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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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6日,我市畅通二环北环(西二环-板桥河桥)工程(合武铁路-板桥河段)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1.责令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所有在我市建设、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施工及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在我市监理项目全部暂停施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停工项目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项目监督机构申请复查,项目监督机构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市城乡建设局约谈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请市质安站组织警示教育会,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会上进行警示教育。警示会情况请市质安站报我局。


3.责令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市安全例会上做反思发言


4.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建厅暂扣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暂扣项目经理李杨明执业资格证书12个月;停止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汤伟干执业资格12个月。


5.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给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总监汤伟干,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李杨明记录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扣除信用考核分数10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取消相关单位和个人2020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事故调查报告意见接受行政处罚。


02


关于对合肥市“9·21”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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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1日,我市肥东经济开发区消防站项目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1.责令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所有在我市建设,安徽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施工及青岛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监理项目全部暂停施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停工项目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项目监督机构,申请复查;项目监督机构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市城乡建设局约谈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徽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由肥东县住建局组织警示教育会,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徽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会上进行警示教育。警示会情况请肥东县住建局组报我局。


3.责令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徽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市安全例会上做反思发言


4.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安徽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暂扣项目经理鲁大飞执业资格证书6个月;停止青岛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树宝执业资格6个月


5.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安徽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给青岛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王树宝,安徽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鲁大飞记录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扣除信用分10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取消相关单位和个人2020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事故调查报告意见接受行政处罚。


03


关于对“10·5”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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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5日,我市合巢经开区岠嶂山安置小区(二期)工程项目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1.责令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建设,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跃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施工及安徽国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在我市监理项目全部暂停施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停工项目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项目监督机构,申请复查;项目监督机构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市城乡建设局约谈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跃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安巢经开区建发局组织警示教育会,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跃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会上进行警示教育。警示会情况由安巢经开区建发局组报我局。


3.责令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跃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市安全例会上做反思发言。


4.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至浙江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暂扣项目经理程海峰执业资格证书6个月;停止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倪进斌执业资格6个月。


5.对安徽跃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进行动态核查,视核查情况,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吊销或暂扣安徽跃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跃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给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总监倪进斌、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经理程海、安徽跃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葛敏记录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扣除信用分10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取消相关单位和个人2020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事故调查报告意见接受行政处罚。


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