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决定对“6.18”石化爆炸事故提级调查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7月11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对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提级调查的批复。批复称,同意对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予以提级调查,由副市长牵头负责,原文如下: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批复称,同意对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予以提级调查,由吴清常务副市长牵头负责。同时,由市应急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总队、金山区政府组成“6·18”1#乙二醇装置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由市应急局局长马坚泓担任组长、市应急局副局长杨晓东担任副组长。 2022年6月18日4时24分许,位于上海市金山区的上海石化有限公司乙二醇装置区域突然发生爆炸起火。 上海市119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调派3支化工灭火救援重型编队及4支化工灭火救援轻型编队,150余辆消防车和600余名消防救援人员到场进行处置。接报后,应急管理部派出专家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事故处置现场成立总指挥部,下设专家指导、工艺处置、灭火监护、综合协调、环境监测等工作组协同处置。 经了解,现场爆炸后,飞溅物导致2处公共管廊、1个10000 m³的油罐和烯烃炼油管线4个部位同时起火,严重威胁附近各类装置、储罐,最远的1个火点距离爆炸点1公里开外。加上事故区域环境复杂、储罐种类多、管线密集交错,给作战展开和组织指挥带来了较大难度。 几公里外就可看到浓黑的烟云腾空而起,翻卷而出数十米高的烈焰,发出“嘶嘶”的异常尖锐声响,现场强烈的热辐射炽热难忍,加之充斥着多种有毒气体混合的刺鼻气味,无论是对于灭火救援行动的展开或是消防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都是极大的挑战。 消防救援增援力量陆续到场后,根据事故现场灾情分布和任务分工,划分4个作战片区,设置10个灭火冷却阵地、8个远程供水保障点和2个力量集结点,布置移动炮、车载炮、高喷炮超过80门,灭火冷却用水供给强度超25万升/分钟。 消防到场1小时后,油罐灭火阵地组织4辆大跨距消防车、3门移动炮果断强攻储运部T134油罐火点,第一时间扑灭该火点,保住了存储4200m³汽油及周边20个油品储罐。 随后,前沿阵地又继传来捷报,另两处火点也先后被扑灭。最后一个猛烈燃烧的公共管廊火点,消防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联合厂方关阀断料,并组织出水冷却稀释和持续防爆监测,形成保护性燃烧态势。10时41分,灾情发展得到了有效控制。 保护性燃烧的公共管廊双层铺设共28根管线,铺设距离长达37公里。一端连接上海石化上游各部门,另一端通向下游其他化工企业。其中连接赛科公司的下游段就残留C5、C8、乙烯、丙烯、氢气等易燃易爆物料约1030吨。上海石化组织上游部门关阀断料、氮气吹扫,设置盲板80余块,并指导下游企业点燃排空火炬,加速管廊内残留物料燃烧耗尽。工艺处置工作组就近开孔设阀、带压封堵、注水排险,液压封堵6处,有效阻断了物料回流。 消防救援力量全力掩护工艺处置作业,高压水封堵管线,累计注水200余吨;在中间燃烧点增加部署移动炮,设置沙土围堰,提高冷却稀释强度,及时扑灭地面流淌火;持续防爆监测和警戒,保护现场稳定燃烧。经过综合处置,火势于19日早晨明显减弱。 针对近期中石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接连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风险加大的情况。6月20日,应急管理部联合国务院国资委约谈了中石化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广宇,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彭华岗出席约谈并讲话。中国石油、中国海油、国家管网、国投集团、中粮集团、中国中化、中盐集团、国药集团、中国航油等10家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约谈会议。 约谈指出,中石化近年来事故多发,今年6月份,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中石化广东茂名石化、上海石化接连发生两起亡人事故,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影响恶劣,与中央骨干企业的形象极不相称。 约谈指出:问题客观存在,不能也无法回避 从表观现象看: 一是事故多发连发。截至6月18日,今年中石化炼油化工生产企业已发生14起事故,接近去年总和(16起)。特别是进入6月份以来短短十天内,连续发生茂名石化“6·8”火灾和上海石化“6·18”火灾爆炸,风险极大,性质十分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二是人员伤亡明显增多。今年以来发生的14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起均死亡人数1.1人,是去年起均0.4人的2.5倍,更有3起事故死亡2人,险些造成较大事故。 三是部分企业屡屡重蹈覆辙。2021年以来,扬子石化(4起)、齐鲁石化(4起) 茂名石化(4起),上海石化(2起)、巴陵石化(2起)屡屡重蹈覆辙,5家企业就占了中石化事故总量的56%。茂名石化化工分部一年多时间先后发生3起事故,齐鲁石化1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事故。 从表观问题看: 一是设备设施陈旧失效。上海石化已经建厂50年,管级腐蚀减薄导致物料泄漏,茂名石化发生泄漏的乙烯泵已经使用26年,齐鲁石化还有上世纪70年代建设的丁二烯、顺丁橡胶装置,扬子石化80年代建设的小乙烯、乙二醇、加氢等十几套装置依然在线运行。中石化现有22座移动式钻井平台中,9座服役超过30年;123座固定生产设施中,79座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在继续服役;全集团排查老旧生产装置392套,占全国总数的27.8%。茂名分公司“6·8”火灾事故,上海分公司“6·18”火灾事故均涉及老旧设施装置。 二是人的能力不足。2021年以来,32起事故中有17起涉及违规冒险作业或操作失误,表明部分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员工专业素质和安全技能不高、操作基本功不扎实。巴陵石化“1·9”催化加氢丙烯泵泄漏着火事故,备用泵切换不及时,设备管理不到位;茂名石化“3·15”闪爆事故为清理液位计聚合物堵塞泄漏引发爆炸着火,涉事员工习惯性违章。 三是现场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特殊作业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不足,变更管理不履行相应程序,对承包商作业缺乏有效监管,没有体现出“大企业大能力”。上海石化“5·29”乙烯开车倒盲板爆燃事故,盲板没拆完就开阀送料,现场管理混乱;齐鲁石化今年“4·16”、“5·18”事故都涉及承包商。 从深层问题看: 一是安全意识淡薄。部分所属公司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没有层层压实,管理效能层层衰减,下级公司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职责不清晰、责任不落实,有的基层从业人员严、细、实精神严重滑坡,不敢动真碰硬,严不起来,细不下去,实不到位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三是安全投入不足不够。部分二级公司负责人认为安全生产是“靠天吃饭”,对安全生产工作花心思不够、信心决心不足;资金投入不够,多个地方反映,中石化及其所属企业不重视安全投入,有的所属企业安全隐患整改资金迟迟不到位。去年上海石化“6·29”爆燃事故造成14人受伤,企业嘴上说着重视,却不见真招实招,2021年企业利润总额增加了近20亿,安全生产投入却减少了17亿、降幅超过60%。 四是人才梯队青黄不接。一方面骨干力量流失严重,近年来,茂名石化先后有几百名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调整或跳槽到新建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部分刚提拔上来的中层管理人员对装置不熟悉,不精通,不懂安全更别提管好安全。另一方面基层人才断档,有的所属公司反映,中石化基层企业建组5到7年未招员工,部分岗位缺员严重,一石化分公司2012年至2017年退休了7000名员工,新招的却只有1000人。一线员工平边年龄近50岁,一石化分厂近五百人中,50岁以上老员工占比近85%。而危化品安全生产对从业人员要求高,培养周期长,现在不下大力气解决,今天有师傅没徒弟,几年后就有徒弟没师傅。 五是安全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中石化已经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但多个所属公司反映,安全管理频繁换频道,基层“跟不上溜”,许多要求措施被“束之高阁”,企业自娱自乐,自我感觉良好,仍按自己习惯方式作业,制度和执行“两张皮”。 六是考核“指挥棒”导向有偏差。前几年,盲目强调装置只要停车,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扣分,导致有的企业不敢停车,“带病”运行、冒险作业,年度大修盲目延长至四到五年,部分设备设施超出寿命周期还得不到及时更新更换,埋下“不定时炸弹”。上海石化事故乙二醇装置在事故发生前创造了历史连续运行记录,但半年前就已发现了水箱乙二醇指标超标,管线已出现异常。 七是自我要求标准低。自我放松,错误将“不出大事作为最高追求”,对小事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抓早抓小,抓小防大意识不足。总之,中石化安全生产已形成系统性风险,必须警醒起来、行动起来。 约谈指出:敢于正视问题,决不能讳疾忌医 针对上述问题,要敢于直面正视,勇于刮骨疗毒、去腐生肌,要坚决克服以下几种错误倾向: 一是觉得没有造成大后果,不值得大动干戈。茂名分公司“6·8”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涉险事故,发生在球罐区,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可能成为第二个北京东方化工厂,乙烯储罐爆炸事故震惊世界。 二是觉得都是偶然的,没有看到其中必然性。我们反复讲海因里希法则,强调安全生产要以小见大,抓小防大,有的企业还是充耳不闻,“不见棺材不掉泪”,觉得事故都是偶然的,没有意识到小事不断,大事不远,这是统计规律。 三是觉得都是基层的,与管理层无关。主观盲目认为发生事故都是基层分厂、车间、班组的原因,追责也是追究基层人员责任,不会追究管理层责任,2013年中石油大连石化“6·2”火灾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听取中石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对中石油总部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明确提出,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四是觉得都是个别企业问题,不是系统问题。2021年以来中石化集团所属企业共发生32起事故,开采、炼油、化工等上下游企业事故齐头迸发,石油工程公司发生3起事故,炼化企业更是多点开花,37家炼化企业中20家发生事故、10家发生亡人事故,充分说明,事故多发已成为系统性问题。 五是觉得安全生产就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未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业务部门没有树牢安全第一思想,管业务管安全不落地,安全管理部门没有权威性,成了背锅部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更是落实不到位。 六是发生事故后才重视应急处置,平时无所事事。应急管理的最高境界是“无急可应",但无急可应不是无事可做。有不少企业平时对安全生产工作不上心,不在“防”和“备”上下功夫,事故发生后才开始着急“救火”,焦头烂额,上海石化“6.18”事故发生后,初期应急处置一片混乱。 七是觉得都是别人欠的账,我不用还。觉得自己过几年就调走了,退休了,就当没事人,作壁上观,对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人才梯队建设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重视,置之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