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燃事故案例

化工生产和维修过程接连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1月4日,安徽蚌埠市圣光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混酸泄漏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1月7日,山东泰安泰汶盐化公司氯气总管截止阀发生爆裂泄漏,造成3人中毒。1月15日,辽宁盘锦市盘山县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烷基化装置在维修过程中发生爆炸起火,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悬空、风险研判管控和变更管理严重缺失,尤其是老旧装置安全管控不到位、违法违规屡禁不止、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突出。

化工企业建设过程发生事故。1月4日,江西赣州市龙南市瑞鸿科技有限公司(在建化工企业)在进行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生火灾,造成承包方员工4人死亡。该起事故暴露出企业风险辨识不清、冒险作业、防护措施缺失等问题。
要认真吸取近期相关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当前化工行业领域密集复工复产、频繁开(停)车转换、检(维)修和特殊作业,以及部分化工产品价格出现倒挂、超量储存风险加大的趋势,加强风险研判,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制定针对性风险管控措施。
进一步强化春运安全风险防控
农村地区涉众活动交通安全风险大。1月8日,江西南昌市南昌县发生货车冲撞出殡人群重大事故,造成19人死亡、20人受伤。2020年河南信阳市淮滨县“11·20”较大道路运输事故,也是货车操作不当冲撞出殡人群所致。这2起事故均发生在凌晨,既反映出夜间货车司机不安全驾驶,也暴露出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路面交通管控存在漏洞和不足等问题。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近两年春运期间,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交通事故起数均占六成。
春运期间高速公路较大事故多。今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较大事故多发势头明显,1月7日至1月26日道路运输发生较大事故11起、死亡42人,其中有6起发生在高速公路、占比过半,高速公路事故主要呈现夜间事故多、连环追尾事故多、大客车事故伤亡人员多的特点。随着春运后半段返程高峰来临,高速公路车流量进一步加大,客货混行安全风险也将进一步加大。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风险高。1月17日,大广高速湖北黄冈市团风县境内,6车连环碰撞事故致其中1辆货车装载的烟花爆竹燃爆,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1月25日,北京房山区一辆装有25吨丁二烯的罐车侧翻,造成罐体受损、丁二烯泄漏,周边500米范围内240余人被紧急疏散。此前,元旦假期沈海高速福建泉州市区客运中心站路段“1·2”油罐车起火爆燃事故,导致桥下部分房屋及车辆起火。冬季低温冰冻大雾天气较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风险较高,一旦起火爆炸等极易引发群死群伤。
要结合春运期间道路运输事故特点,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风险管控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加大农村地区涉众活动违法占道问题治理整顿力度,强化“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执法检查,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
保持高压态势开展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工贸行业已发生多起典型较大事故。1月5日,陕西榆林市府谷县佳民特种合金有限公司硅钙加工车间发生一起冶金行业轰燃事故,造成4人死亡、7人重伤。1月10日,浙江绍兴市柯桥区富强宏泰印染有限公司在进行污水抽取作业时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这些典型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风险辨识、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处置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富强宏泰印染有限公司在有毒气体报警器已报警的情况下,仍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盲目处置应对导致悲剧发生。
要认真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督促各有关企业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健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电焊等特殊作业、外包管理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加强旅游景区巡查管理
1月22日,四川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醉花谷景点一娱乐项目的氦气球在升空过程中发生故障,4名游客从高处坠落致2死2伤。同日,河南郸城县汲水镇牛王庙庙会上,1台“旋转飞椅”游乐设施运行时与附近的货车护栏发生碰撞,致多个吊椅缠绕,1名游客受到惊吓送医,未造成人员伤亡。据初步调查,该设备未办理安装告知、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1月24日,四川成都彭州市龙门山镇回龙沟景区缆车发生故障,造成9部缆车轿厢悬停,49人被困9小时,所幸无人员伤亡。
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后,各地群众出游活动活跃,但部分大型游乐设施、高空索道、玻璃栈道、热气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长期处于停休或低负荷运行,检修维护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故障;在部分新开放的旅游景区,设备设施正处于磨合阶段,应急响应处置、安全风险防范等机制和措施落实不严格;部分网红“野景区”无人管理,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蕴含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要认真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各类旅游景区安全巡查和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游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