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江苏康达妇幼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6.8”液化石油气气瓶爆燃较大事故
事故经过:
2017年6月8日6时23分左右,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30号江苏康达妇幼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厨房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燃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8人受伤。6月18日1名伤者因救治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直接原因:
YSP118Ⅱ型液化气气瓶在无气化装置的场所使用,操作人员操作失当打开液相阀门,造成液化气液体从气瓶液相阀迅速泄漏气化,且处置不当,导致泄漏的液化气在气瓶储存间及厨房内部遇到激发能源发生两次爆炸。
间接(管理)原因:
⑴江苏康达妇幼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用气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未与南京尧舜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供气用气合同,未安排专人负责气瓶安全管理工作,未对涉及气瓶操作人员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培训,致使更换使用新类型气瓶的情况未能交接、操作人员操作气瓶及应急处置不当,导致液化气泄漏发生爆炸,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⑵南京尧舜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提供不真实材料获取燃气经营许可,未与江苏康达妇幼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供气用气合同,未根据YSP118Ⅱ型气瓶适用范围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送气服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送气服务人员将YSP118Ⅱ型送至没有气化装置的场所使用,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⑶南京益百石化有限公司作为气瓶安全全面负责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根据YSP118Ⅱ型气瓶适用范围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南京尧舜燃气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及督促不到位,致使南京尧舜燃气有限公司将YSP118Ⅱ型气瓶送至无气化装置的场所使用,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 ⑷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及区卫计局、市建委南京市燃气管理处、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消防大队、鼓楼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致使瓶装液化气经营和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排查和整治,这也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