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杨庙污水泵站“5·29”硫化氢中毒较大事故
事故经过:
5月28日,看护杨庙泵站的吴有田跟马正海说阀门井漏水,要他去看一下。
5月29日下午2点30分左右,马正海和马骏赶到杨庙泵站,吴有田开门后把阀门井的盖板打开,让里面的气味散掉,马骏要吴有田去拿绳子来,准备把绳子系在身上下井,吴有田拿来绳子后,看到马骏站在阀门井内的管道上,就对马骏说阀门井不深不用系绳子了。3点30分左右,马正海再一次安排马骏下到阀门井下面查看哪里在漏水,马骏弯腰看了一下就晕倒了,马正海立即下井把绳子系在马骏身上,从井下托起马骏,吴有田在上面把马骏拉了上来,这时马正海趴倒在井底污水里。吴有田边喊救命边跑回家拿了个木梯子过来,从阀门井南侧孔洞下到井底,把绳子系在马正海手臂上,绳子还没绑好自己也倒在了井底。
此时,泵站南侧道路上路过的双庙村村民周玉和和村民小组组长吴有怀听到呼救,周玉和赶到泵站跳入阀门井内,救人的时候也倒下了。村民组长吴有怀阻止其他人继续下井施救,并拨打了110、120。
直接原因:
马正海在不了解污水泵站阀门井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下,未经任何检测,违章指挥马骏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的情况下进入阀门井作业;阀门井内积存的污水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马骏进入阀门井后污水被搅动,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扩散到整个阀门井中,致使马骏中毒昏迷,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间接(管理)原因:
杨庙泵站工程竣工预验收后到事故发生前,洁源公司、华泰公司、创业公司均疏于对该工程的管理,未按照三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 1、泵站管理混乱。工程施工期间,洁源公司对华泰公司项目经理是否到岗履职失察,接受了马正海为施工现场实际负责人这一事实。在工程竣工预验收,但未经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与首创公司签订污水代处理协议,使用泵站,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有可能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的新建泵站纳入统一管理,没有明确该泵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将安全设备、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及时配备到位,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看护人员吴有田受首创公司谢钟林的指使,擅自启用泵站失察。 2.安全常识缺乏。吴有田和附近村民周玉和缺乏安全知识,在事故发生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先后盲目下井施救,导致人员伤亡扩大。 3.施工管理混乱。华泰公司将杨庙泵站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未按合同约定安排项目经理王夏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以包代管,致使工程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教育不落实,工程档案资料存在严重漏洞,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未及时完成整改事项报监理单位,也未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竣工验收申请。 创业公司对华泰公司项目经理是否实际到岗履职的问题监理失职,对证明华泰公司项目经理由他人代签字的行为不闻不问,工程档案资料不实,接受了马正海为施工现场实际负责人这一事实。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未按验收意见下发监理通知书。
应急救援:
下午3点50分左右扬州消防支队赶到现场,携带救援器材将马正海、吴有田、周玉和3人救出,3人已无生命体征。接到报告后,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先后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及后续处置工作,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邗江区政府、杨庙镇等单位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参与处置。马骏被120救护车送到扬州市友好医院治疗后康复,已于6月4日出院。
防范措施:
各相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执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一必须五到位”和“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洁源公司要立即停止该泵站的运行,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泵站管理现状,建立健全所有运营泵站的管理制度,不得以包代管,加强泵站的隐患排查和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以及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华泰公司要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坚决杜绝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坚决杜绝以租代管、以包代管等问题;创业公司要督促监理人员认真履职,强化施工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的非法违法行为,健全完善资料台账,确保施工安全。 (二)切实强化员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员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突出岗位安全教育,使每名职工都能了解熟悉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和防护技术及救护知识,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配齐劳动防护用品,特别在进入管道、密闭空间、井下等有限空间场所作业时,要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并配备个人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进行作业,确保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作业安全。 (三)切实加强市政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监管。各相关县(市、区)和部门要举一反三,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理安全”要求,强化市政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邗江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辖区市政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监管;城控集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统筹监督管理所有在建工程,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加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城市供水、城镇燃气经营单位供气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城市供热和管网等安全监督管理;安监部门作为安委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行业领域的综合安全监管职能,注重将工矿商贸行业中有限空间作业等相关管理要求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推广和使用,共同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