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龙港化工有限公司“11·28”中毒窒息事故

事故经过:

2015年11月28日17时,邯郸市龙港化工有限公司化二车间乙班合成操作工董振东、吕文波等3人接班后开始工作(乙班工作时间为28日17时至29日1时),董振东负责放氨及装车,李文波负责操作合成塔炉温。董振东接班后首先对液氨储罐区进行了安全巡检,在确认系统正向2号液氨储罐放氨后,回到液氨储罐区电脑监控室值班,值班过程中电脑监控显示2号液氨罐的压力和液位均在正常范围内。当时有2台液氨槽车(东西方向停放)在装车处等待装车。19时56分左右,董振东在电脑监控室值班突然听到外面“咚”的一声响,立即跑出查看,发现2号液氨储罐南半部上端液氨发生泄漏,急忙用对讲机通知合成塔操作工吕文波,告诉他2号罐液氨泄漏了,让他赶紧把1号液氨储罐进氨阀打开,关闭2号液氨罐进氨阀,然后跑至调度室,向值班调度陈绍生报告事故情况。陈绍生听到响声正出来查看情况,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电话通知甲醇岗位人员撤离的同时,分别向化二车间主任李青云、生产副总经理张一民、董事长杨新志及安全科长于书强等人通报事故情况。

直接原因:

2号液氨储罐备用液氨接口固定盲板所用不锈钢六角螺栓不符合设计要求,且其中2条螺栓陈旧性断裂造成事故发生。

间接(管理)原因:

1、施工(维修)管理不严。企业有关人员在进行液氨储罐安装施工、大修和日常检查中,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施工、配件更换和隐患排查,造成所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螺栓隐患长期存在,直至事故发生。 2、应急措施不到位。甲醇控制室、精醇操作室没有配备防氨气泄漏的防护用品,致使发生大量氨气泄漏时,甲醇控制室、精醇操作室人员未佩戴防护器材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安全撤离。企业对外来人员以及厂内从业人员应急培训针对性、实用性不强,组织应急演练覆盖面窄,岗位风险辨识不全,未全面考虑有毒有害气体影响范围和后果。 3、入厂车辆管理制度未落实。相关人员未严格执行不作业车辆不得在现场停留的规定,致使危货运输车辆在液氨储罐区等待装车。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特种设备检修没有严格落实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等有关规定,相应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管理盲点。 5、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全面。对该企业督导检查不深入,在设备管理、应急预案演练、安全培训工作方面监督检查存在薄弱环节,未能监督指导企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邱县安监局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全面。对该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不全面、不细致,未能监督指导企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7、邱县质监局落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职责不全面。对该公司压力容器安全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依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4-2009)等规定严格监督检查,未能监督指导企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应急救援:

公司领导杨新志、张一民等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通知值班调度陈绍生组织人员打开液氨储罐水喷淋,用消防栓向液氨储罐喷水以吸收泄漏液氨。20时6分左右,杨新志、张一民等来到现场后,立即组织人员抢险救援,拨打120、119电话求助,并向县安监局、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县委、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救援。20时15分左右,邱县消防大队到达现场,迅速协同企业抢险人员实施喷水、吸收泄漏液氨和堵漏作业,并在液氨罐区周围搜救事故伤亡人员。21时15分左右,现场施救人员将泄漏点(备用液氨进料口法兰盲板)重新固定好,2号液氨储罐泄漏消除。 经搜救排查,本次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6名伤者已于2015年12月1日前先后出院。截止到2016年2月3日,住院治疗的另2名伤者,有1人出院,另1人尚在医院治疗眼疾,

防范措施:

1、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维护和使用生产设施。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修订完善设备设施、检维修、劳动防护、装卸车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车间、科室、主管领导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依照设计图纸或设计文件制定技改、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员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审查后方可实施。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人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和维护保养水平。对照施工图全面检查所有压力管道配套的法兰紧固件,对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全部进行更换,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严格的试压、试漏、气密性试验。 3、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从业人员和外单位进厂人员对危险化学品性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事故情况下具备自救互救能力。甲醇控制室、精醇操作室等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备防氨泄露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演练。加强机动车辆进厂管理,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罐区等危险区域等待装卸车。 4、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完善物资采购管理的质量控制,申报采购计划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提出质量要求,采购物料的质量合格证明要存档检查。 5、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属地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抓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 6、加强部门(行业)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和危化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作要求,针对企业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