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1”甲胺贮罐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2014年6月23日上午,瑞泰公司啶虫脒工段副段长李锦忠发现第14批合成的粗品啶虫脒颜色发红,立即向段长王磊、副总经理刘昭维做了汇报。刘昭维责令生产技术部副主任杨昌清协助农药车间查明原因。从6月24日起,啶虫脒合成工序停止生产。经过三天的排查及小试验证,到28日瑞泰公司认定粗品啶虫脒颜色发红的原因为N-氰基乙亚胺酸甲酯中含有杂质引起。
啶虫脒合成工序停车期间,N---(6-氯-3-吡啶甲基)甲胺合成工序正常生产(6月23日至27日),共生产4批次(批号:23#~26#)。6月28日,由于N---(6-氯-3-吡啶甲基)甲胺接近储存极限,合成工序被迫停止生产。6月30日2时,啶虫脒合成工序投料开车,使用的N---(6-氯-3-吡啶甲基)甲胺为6月26日18时04分开始由贮罐打入高位槽,到事故发生,啶虫脒合成工序反应尚未结束。储罐内的N---(6-氯-3-吡啶甲基)甲胺采用盘管加热保温方式贮存。
2014年7月1日凌晨1时11分,啶虫脒合成工序当班班长王斌、操作工高强等人在二楼控制室用餐,闻到刺鼻难闻的气味。11分20秒,操作工高强走出控制室,开启排风机,回到控制室打开南面的窗户,发现一楼东侧的N---(6-氯-3-吡啶甲基)甲胺储罐排气管附近溢出白烟,立即将这一情况向王斌做了汇报。14分20秒,王斌从二楼由西向东下至一楼。15分23秒,高强、姬秀云前后离开主控室由西向东行进。15分35秒左右,N---(6-氯-3-吡啶甲基)甲胺储罐发生爆炸,致使王斌当场身亡,并波及包装车间和工具间,造成3名劳务人员(李秀琴、杨倩和王凤华)身亡。
直接原因:
贮罐内的N---(6-氯-3-吡啶甲基)甲胺处于长时间保温状态,发生了缩聚反应,产生的大量热量和气体不能得到及时排出,导致容器增压发生爆炸。
间接(管理)原因:
1. N-(6-氯-3-吡啶甲基)甲胺是合成杀虫剂啶虫脒的重要中间体,目前,国内外均未见报道涉及N-(6-氯-3-吡啶甲基)甲胺的热稳定性和安全性,该化合物也不在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中,也未发现关于国内外同行业发生此类事故的报道和相关信息,相关单位在可研、安评、设计、生产过程中未能完全预见其潜在的风险。 2.瑞泰公司1000 t/a啶虫脒生产线,是目前国内外最大的一条啶虫脒农药生产线,生产规模由原扬农集团100t/a放大到现瑞泰公司1000 t/a,中间体N---(6-氯-3-吡啶甲基)甲胺贮存由塑料桶(200L)常温固态(凝固点为37℃左右)保存改为不锈钢贮罐(5300L)保温(依据经验盘管通70℃热水)液态保存;操作方式由人工定量灌装、自然冷却搬运、储存、溶化、抽料到合成釜,改为流水线自动输送到合成釜。改进后,虽然减少了人工操作,改善了作业现场环境质量,保护了员工健康。但是,设计时未能预见N---(6-氯-3-吡啶甲基)甲胺长时间液态保温储存时缩聚所产生的风险,也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瑞泰公司和扬农集团在文件中使用不规范名称(苄甲胺)标识化合物N---(6-氯-3-吡啶甲基)甲胺,容易造成化合物属性的误判,有可能导致可研、安评、设计的疏漏。 4.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设计时,没有按危险物品必须有防火间距(安全距离)的要求考虑N---(6-氯-3-吡啶甲基)甲胺生产装置与包装间和工具间等的安全距离。
应急救援:
公司总值班朱国平听到巨大响声,并接动力车间锅炉工段冷冻岗位主操林斌电话报告啶虫脒大楼出事。朱国平赶到中控楼二楼时,遇见农药车间值班员王亚猛,两人到啶虫脒大楼西门口时,看到路边几名操作工和地上散落的玻璃屑及断裂窗框。询问得知,高强受伤跑出后正打电话报警,还有4个人没出来。王亚猛和丁荣华穿戴防护用具进入厂房查看情况,朱国平立即安排将高强送往医院,并向公司总经理申明稳、农药车间主任唐青山、副主任庄美楼、仲恩奎、QHSE部主任吴震报告情况。申明稳、唐青山、庄美楼、仲恩奎、吴震先后到达现场组织救援,并安排朱国平立即组织全公司停车,王亚猛、丁荣华将受伤人员李秀琴抬出,并送医院救治,唐青山、仲恩奎和其他人员先后找到班长王斌、劳务人员杨倩和王凤华,1时45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协助将死亡人员抬出现场。 事故发生后,中卫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副主席、中卫市委书记马廷礼立即做出指示,徐力群市长、马世军常委、左新波副市长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自治区安监局接报后值班领导即刻率专家赶到事故现场指导相关工作。中卫市安监、园区管委会、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凌晨2时50分,事故现场搜救完毕,现场周边环境监测在正常范围内,抢险救援过程中没有引发次生事故。 截至目前,4名遇难人员家属均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得到了相应赔偿;1名受伤人员已复工。
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深刻。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事故调查组建议: 1.国外已见BAYER AG生产的N-(6-氯-3-吡啶甲基)甲胺沸点为100-103℃的报道,但国内外均未见报道涉及N-(6-氯-3-吡啶甲基)甲胺的热稳定性和安全性。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对N---(6-氯-3-吡啶甲基)甲胺的危险特性进行全面分析辨识,并尽快制订其安全性方面的标准规程。 2.瑞泰公司及其该项目相关的可研、安评、设计等单位必须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安全性、可靠性分析论证,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3.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要提高广大员工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责任心。 4.要求各企业对已知名称化合物尽量避免使用非通用名称或有歧义的名称,以避免对相关属性的误判。 5.政府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必须坚持该取消、下放的一定取消、下放,同时对一些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项目特别是高危企业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安全准入关,并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以促进我区经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