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威豪镁粉有限公司“11·12”粉尘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2013年11月11日2时10分左右,唐山威豪镁粉有限公司制粉车间主任丁军华发现2号生产线雾化电机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负压冷却水故障,不能正常运转,立即将情况向生产副总经理刘长青、总经理刘锦铭进行了报告,并请示停车检修,更换雾化电机。2时20分左右,2号生产线开始停产、降温,做检修前的准备工作。11月12日8时05分左右,副总经理宁显臣带领制粉车间操作工段连方、孔祥雨来到制粉车间2号生产线三楼,准备对雾化罐内残留镁粉进行清扫,更换雾化电机。8时12分左右,在确认2号生产线熔镁炉温度已经降至150℃左右,符合温度降至350℃以下进行密闭扫罐规定后,宁显臣等3人开始对车间地面和空气进行加湿处理。11时40分左右,宁显臣、孔祥雨和段连方三人一起将雾化罐东北侧人孔门盖(φ600)打开,对人孔门盖内侧进行加湿。12时35分左右,加湿工作完成后,宁显臣将雾化罐东北侧、西南侧的两个人孔门盖全部打开,继续对雾化罐内部进行加湿。14时30分左右,宁显臣关掉加湿器,戴好防静电头套,穿好防静电服,站在东北侧方向的人孔处,用防静电毛刷对雾化罐内竖壁进行清扫。孔祥雨在人孔的左侧,段连方在人孔的右侧,配合宁显臣进行清扫作业。15时40分左右,总经理刘锦铭到2号生产线察看工作情况,发现雾化罐两个人孔门盖已全部打开,宁显臣正在清扫雾化罐内竖壁。刘锦铭当即责令宁显臣停止扫罐,将人孔门盖关闭,对雾化罐充氩气,进行置换处理,随后刘锦铭前往3号生产线寻找清扫及充气用工具。期间,宁显臣未按照总经理刘锦铭的要求停止扫罐。15时55分,宁显臣站在东北侧人孔门外清扫雾化罐内顶时,雾化罐内突然发生爆炸,爆炸冲击波冲开车间的卸爆墙,并致站在人孔门处的宁显臣从车间三层(距一楼地面7米)坠落至一楼水泥地面上,孔祥雨和段连方受轻微伤。

 

直接原因:

负责制粉车间2号生产线雾化罐清扫工作的宁显臣只穿防静电服装,没有穿防静电鞋,擅自打开雾化罐上两个人孔盖,未执行公司“雾化罐清扫过程中,清扫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防静电鞋,必须在氩气保护下,密闭清扫罐内残留镁粉”规定,造成静电积聚在罐体中无法释放,引发粉尘爆炸。

间接(管理)原因:

1.唐山威豪镁粉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在2号生产线停产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对作业现场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总经理刘锦铭发现宁显臣违章作业的行为后,虽提出“加氩气进行置换”的指令,但没有采取更加果断的措施进行有效的制止,没有履行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唐山威豪镁粉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检修制度,对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自我防范意识差。 3.唐山威豪镁粉有限公司停产检修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此次停产检修工作未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未制定和采取具体的安全措施,未进行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准备工作不充分,公司制定的清扫雾化罐的有关安全制度不落实。

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副总经理王小林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6时20分,120急救车到达现场,经医护人员确认宁显臣已经死亡。

防范措施:

(一)唐山威豪镁粉有限公司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人、时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严要求、重实效,促进本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唐山威豪镁粉有限公司要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行为。要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工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相应的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唐山威豪镁粉有限公司要加强对检维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组织,明确责任任务,领导靠前指挥,重点加以防控。每次检修作业都要制定完善、科学、安全、可靠的检维修方案,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设专人监管,做好检维修作业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和安全监管,制定并落实好检维修过程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