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钢铁厂发生煤气中毒事故,致2人死亡
日前,山西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4·17”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
通报称,2019年4月17日5点50分左右,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炼铁二厂3#高炉水工工具室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初步原因分析为:3#高炉东出铁口出铁过程中伴生的高炉煤气,经相对封闭的出铁沟逸散至水工工具室,造成室内2名工人煤气中毒,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这起事故发生在山西省“三项行动”期间,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安全培训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不彻底等问题。
4月1日,晋城市应急局针对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发生的“3·6”空冷塔喷爆事故,以及2014年以来该公司连续发生4起5人死亡事故进行了约谈,4月17日该公司再次发生2人死亡的事故,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为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晋城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四点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各县(市、区)、各有关企业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分析预测较大危险源,认真把控较大以上危险源,切实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职责。
二、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标准规范切实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各有关企业要以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针对煤气作业和检维修等重点环节,完善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切实做好煤气作业的停产、复产和检维修工作。
三、扎实开展铸造企业安全“体检”工作和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围绕企业金属冶炼生产活动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金属冶炼、熔融金属吊运、浇铸、煤气系统等设备设施及企业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动电、煤气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进行“体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
四、严肃事故处理,严肃责任追究。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4·17”煤气中毒事故进行调查。责令事故企业炼铁二厂3#高炉停止一切生产活动;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