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突发事故!矿工被箕斗挤伤致死

晋  城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晋城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4·23”运输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晋城煤业集团、兰花集团公司、兰花科创公司、晋城煤销公司、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山西中煤华晋晋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23日12时50分左右,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建设矿井)井下主斜井延伸段箕斗提升运输过程中,将1名在附近(修复水管)作业人员挤伤致死。

 

此事故是我市4月份发生的第二起事故,充分暴露该矿事故警示教育、机电运输管理、检修项目安全、现场三违管控等方面存在不严格、不深入、不彻底等诸多问题。为严肃安全生产纪律,市局决定:

 

一、责令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停建整顿,整顿期限不少于1个月

二、责成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安排2人驻矿盯守,严禁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擅自组织生产建设作业。

三、对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4·23”运输事故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待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责令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兰花科创、百盛煤业有限公司向市局做出深刻检查。

五、未经开展事故约谈,不得启动复建验收程序。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各级要清醒的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义城煤业“4·1”机械事故和百盛煤业“4·23”运输事故充分暴露出煤矿安全工作还存在大量的薄弱环节,各级各单位要强化政治站位,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培训教育学习,认真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堵塞漏洞,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加强机电运输管理。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管理,进一步强化制度管理和操作规范,修订细化各类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技术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尤其要加强机电运输风险辨识管控,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在运输作业前,必须安排专人现场确认核实运输线路沿途安全可靠,并在人员出入岔口设立警戒线。

 

三、强化检修项目安全。各级要切实加强检修项目安全管理,开展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和现场监督。检修前要认真制定检修计划、风险防控要点和安全保障措施,明确检修标准、过程和规范;开工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开展相关培训,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全面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检修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必要时要派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严格做到不安全不检修,严防检修期间发生事故。

四、狠抓“三违”行为整治。各煤矿企业要紧密结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细致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尤其是习惯性“违章”,认真组织召开“三违”统计分析会,从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等方面,认真分析“三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针对性地采取整治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教育培训,有效解决“三违”问题。

五、开展安全自检自改。各主体企业、煤矿要对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6号)中的《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对所属煤矿和本矿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和部位的安全风险隐患和安全工作措施,进行彻底的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认真登记建档,制定监控措施和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