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农用车侧翻致12死11伤
2019年5月12日13时55分,温岭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松门镇甘岙山半腰山路处,一农用车发生侧翻事故。截至5月13日凌晨,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其中8人当场死亡,4人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11人受伤,受伤人员正在医院救治中。
(事故现场图)
据了解,涉事农用车(变型拖拉机),当时是在下山途中,行驶至松门镇甘岙山半腰山路处时,侧翻下落差约3米的山坡,车上人员以老人为主。据伤者家属介绍,老人们当天上午到山上参加活动,午饭后准备下山,涉事农用车正好运送材料到活动现场,老人们就搭已卸货的农用车下车。按照相关规定,农用车车斗是不允许载人的。事发当时,涉事农用车违法搭载22人。
(现场视频)
事故发生后,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台州市、温岭市两级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处置。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其他善后事宜正在全力进行,省人民医院、台州医院相关专家来到温岭帮助救治伤员。
农用车在农村的使用率较高,也是农民的好帮手。农忙时用来拉农资产品,闲时则用来跑些小生意。农用车长期在外面跑,很多都是超负荷运作,而保养却十分不足,这就埋下了深深的安全隐患。
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由于农用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没有考虑车厢载人的问题,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短途运输农产品货物提出的,如车辆照明信号、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不具备载客的条件。
因农用车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安全乘座位置和防护设施,易发生乘客与车体碰撞,致乘客受伤的事故。此外,农用车常年穿梭于田间地头,运输货物时时常超载行驶,车辆磨损大,车况不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就目前而言,大多数农用车属未按时年检或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这些车辆机械老化,缺乏保养,极易发生机械故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农村机动车驾驶人要认识这类机动车载人的危害,不要主动搭载人员,并积极劝告农村群众不要乘坐农用车出行。
1、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另外,此类车驾驶人不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如:随意调头、行驶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这些违法行为极易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2、三轮车安全性能差
此类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3、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由于此类车辆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万一在机动三轮车上“出事”了,大多数乘车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4、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存在擅自改装、组装车辆或报废车辆从事运输活动的现象。驾驶人不对车辆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测,车况较差,超载、超速、随意掉头、逆向行驶,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群众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甚至造成突出的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