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2名工人从80米高处坠亡!

江苏省住建厅通报,7月2日扬州市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2人死亡

2019年7月2日下午15时左右,扬州市江都区佳源世纪天城二期B地块21#-32#楼及配电房、设备房、幼儿园项目工程工地,江苏众烨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的2名工人在对24#楼的27层施工升降机加节过程中,西侧吊笼与标准节突然坠落,导致在笼顶进行加节作业的2名操作工(王某,男,46岁,江苏涟水人;朱某,男,48岁,江苏扬州人)突然坠落(坠落高度80米),2人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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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

2019年7月2日下午15时左右,扬州市江都区佳源世纪天城二期B地块21#-32#楼及配电房、设备房、幼儿园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2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佳源世纪天城二期B地块21#-32#楼及配电房、设备房、幼儿园项目工程

事故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

事故时间:2019年7月2日下午15时左右

伤亡情况:2人死亡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周宝进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周正华

施工专业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翁广林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戴洪稳

事故概况:

2019年7月2日下午15时左右,扬州市江都区佳源世纪天城二期B地块21#-32#楼及配电房、设备房、幼儿园项目工程工地,江苏众烨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的2名工人在对24#楼的27层施工升降机加节过程中,西侧吊笼与标准节突然坠落,导致在笼顶进行加节作业的2名操作工(王某,男,46岁,江苏涟水人;朱某,男,48岁,江苏扬州人)突然坠落(坠落高度80米),当场死亡。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