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施工时发生地下供水主管道爆管事故

2018年7101350分左右,地铁10号线李朗站附属工程C出入口发生一起地下供水主管道爆管事故,造成大面积停水,直接经济损失184887元人民币。

事故发生后,区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及《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2015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由龙岗区政府委托区安委办牵头,成立了由市住建局、区监察委、住建局、轨道办、环水局、龙岗公安分局、总工会、南湾街道办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安监局局长刘少文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副局长高健和区监察委派驻二组组长陈徐侠担任。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主体工程1012标段;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伍亿零壹佰零捌万肆仟元整(50108.4万元);工程范围:21区间,李朗站、李朗-木古区间、木古站的施工;合同工期:自20151228日至2020628日;双方于2015124号签订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主体工程1012标段合同协议书》。

2.工程名称:深圳地铁10号线给排水管线改迁及恢复工程10613标段;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单位:深圳市交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地点:深圳市;工程范围:因地铁10号线工程建设而引起的10613标段范围内的给排水管线改签和恢复工程,以及上述范围内地铁工程与市政管网接驳的给排水工程;合同价格:壹亿壹仟零贰拾贰万元整(11022万元);双方于20158月签订深圳地铁10号线给排水管线改迁及恢复工程10613标段施工合同(合同编号:DT310-CQ003/2015)。

  深圳地铁10号线给排水管线改迁及恢复工程10613标段中的上李朗站DN1000给水管道要先改迁完毕后,李朗站附属工程C出入口维护结构才能开始施工。

  (二)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1.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5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244997951G;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32号;法定代表人:吴建顺;注册资本:叁拾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等;具有公路、铁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112012264),有效期:202115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津JZ安许证字【2011CT0002883)在有效期内(2017-12-162020-12-16),为地铁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2.深圳市交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3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0498X0;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华丽路1037号一楼;法定代表人:张少华;注册资本:壹亿玖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城市道路及机场跑道、截面宽度12米内的隧道工程、市政管道工程施工等;具有公路路面、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344008739),有效期:2020123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17020237延)在有效期内(2017-2-142020-2-14)。

3.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9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81258H;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沙湾自来水大楼;法定代表人:黄馨;经营范围:自来水工程安装维修、水暖器材购销、集中式供水等,为DN1000钢筋混凝土给水管产权单位。并于201842日和201843日分别与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地铁10号线1012-2B标项目部、深圳市交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现场给水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4.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611日;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工业园区秀山路38号;法定代表人:龚花强;注册资本:陆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编号:E131000613),有效期:2022712日;于201511月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监理10506标主体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DT310-JL013/2015)。

5.赵斌,男,37岁,汉族,身份证号码:510723********6515;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派驻此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管理工作。

6.张爱群,男,51岁,汉族,身份证号码:610103********3653,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派驻此项目的项目总监。

7.罗向晖,男,56岁,汉族,身份证号码:610122********0018,深圳市交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派驻此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上李朗站DN1000给水管道改迁工程施工情况

  上李朗站DN1000给水管道改迁工程施工开始时间为20164月份,该管道改迁位置为李朗站西侧,设计图纸改迁管道122米,连接DN300给水管道,只有将新建管道和DN300给水管道进行碰口后,李朗站附属工程C出入口维护结构工程地下的DN1000给水管道才能废弃,钻孔灌注桩才能施工。20165月份新建管道已完成114米,因新建DN1000给水管道敷设位置受未迁改燃气管道及电信群限制,新建管道最后8米无法进行碰口施工。20177月迁改燃气管道施工完毕,但因主体施工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急于进行临时施工场地混凝土硬化、搭设临时设施需占用给水管道碰口的施工位置,后经总监代表张学政协调同意,在不影响主体施工及配合主体工程阶段工期的情况下,让主体施工单位先行施工。至事发,场地仍未移交给深圳市交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剩余工程施工。20184201430分,项目总监张爱群主持召开上李朗、木古站附属结构前期工程(含管线改迁和交通疏解)设计方案讨论专题会议,会议中深圳市交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现场施工员曾惠隆提出“上李朗站(原李朗站)横跨西侧附属结构基坑的给水管需要迁改,请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于6月底前完成蓝图”。

  二、事故经过情况

2018年7101330分左右,地铁10号线上李朗C出入口及1号风亭围护结构进行钻孔施工,施工人员到达旋挖机作业现场,旋挖机操作工黄文盛按照监理及项目部测量班提供的7号钻孔灌注桩位移动、定位旋挖机位置,1340分左右,黄文盛开始旋挖机钻孔施工,1350分左右,旋挖机击穿埋深1.5米的DN1000混凝土给水管道(破裂尺寸:800*600),造成龙岗区友信食品城、兆驰集团、深圳粮食仓库、粤信城、上下李朗社区、平吉大道、下李朗路、友信路等沿线用户大面积停水,预计影响用户5万人。

  三、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于2018年7101350分左右,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拨打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抢修电话,1435分,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抢修队到达现场,1530分关闭供水阀门。由于现场情况复杂,爆管处为管道连接处,裂缝长度超过配件的正常标准长度,导致抢修进度缓慢。20时,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接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现场情况和应急处置落实情况,马上组织南湾街道办、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及深圳交运集团等相关单位会商应急抢修方案,最终确定采用“外套管抱箍法”方案进行管道破损修复。在抢修期间,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提供20台供水车进行应急供水服务。截止7111653分,完成管道清洗与消毒工作,22时左右,全面恢复正常供水。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锤头撞击管线外壁造成管线破损。

  (二)间接原因

1.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得知上李朗改迁DN1000给水管道于20165月份已经完成新建管道114米,差8米未施工,至事发时已经时隔2年多,误以为该处改迁工程已完成,对于已探明的管线,未按要求上报监理或业主,未请产权单位和管线改迁施工单位核实管线是否废弃,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导致事故发生。

2.上李朗管道改迁工程只差8米未完成至今已经2年多,在此期间深圳交运集团有限公司此项目负责人罗向晖未及时告知监理或业主单位此处管道仍未改建完成,导致各单位误以为此处管道改迁工程已经完成。

3.监理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工作交接不清晰,未认真核实上李朗站DN1000给水管道改迁工程进展情况,误以为该处管道改迁工程已经完成。

4.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在地铁10号线上李朗C出入口及1号风亭围护结构进行钻孔施工前,未履行施工前条件验收程序,未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工程交接验收手续,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监管不力。

  (三)事故性质

  经过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该事故是一起因监理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违章作业,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一)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依照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事故发生负管理责任,建议由市住建局依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第三条的规定,给予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红色警示2个月。

  (二)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派驻项目经理赵斌,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于已探明的管线,未按要求上报监理或业主,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对事故发生负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赵斌进行处罚,并建议由市住建局依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第三条的规定,给予其红色警示2个月。

  (三)深圳交运集团有限公司派驻项目经理罗向晖,未及时上报监理或业主上李朗管道改迁工程进度,导致各单位误以为此处管道改迁工程已经完成,对事故发生负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罗向晖进行处罚。

  (四)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内部管理混乱,工作交接不清晰,没有进行行施工前条件验收程序,对事故发生负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并建议由市住建局依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第三条的规定,给予其黄色警示2个月。

  (五)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派驻项目总监张爱群,未能及时掌握各施工单位最新施工进度情况,对施工单位对于已探明的管线,未按要求上报监理或业主,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的行为监管不力,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建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张爱群进行处罚,并建议由市住建局依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第三条的规定,给予其黄色警示2个月。

  六、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一)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履职情况: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59日在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办理了该工程的监督登记手续,截至2018710日,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共对该项目进行了24次监督检查。检查签发监督意见书21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广东省施工质量安全动态扣分通知书4份。以上责令整改问题,责任单位均已将整改回复报告报送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已按规定进行了核查。其中典型的监督检查案例简要列举如下:

2016年125日监督检查发现该工程围护桩局部缺陷,未落实监理企业做出的整改要求,监理单位未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项目经理、宗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扣分。

2017年71日检查涉及到地下管线有关内容,抽查了施工单位地下管线调查报告及DN1000给水管保护方案,签发了《监督检查意见书》要求施工单位在管线作业时按方案加强保护措施。

2017年1021日监督检查发现木古站门式起重机未落实施工起重机械定期检修、保修保养制度,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安全总监进行动态扣分。

  (二)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履职情况:

  该工程是由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监督。7月10日晚20时,区环水局接报事故,依据《深圳市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事故发生严重情况,初步认定供水事故等级为4级,按照蓝色预警响应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市水务局和区总值班室。

  同时,区环水局立即组织相关单位会商抢修方案,并协调南湾街道和吉华街道提供20辆消防车应急送水,全程参与事故抢修工作,次日凌晨将最新抢修信息上报区委宣传部。71122时,受影响片区全面恢复供水,按照市应急供水预案相关程序,应急响应终止,并将恢复通水情况上报市水务局和区总值班室。

  七、事故教训和整改措施

  (一)严格遵守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65号)《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主体单位在施工前一定要通知管线建设单位进行现场管线监护,一定要求管线改迁施工单位现场确认管线是否废弃。

  (二)立即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贯彻《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地下管线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内容,并组织对相关内容进行考核,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

  (三)立即重新组织召开管线梳理专项会议和交底工作,重新组织对工程范围内涉及的地下管线进行全面排查,在确保管线安全的情况下,经建设单位、管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产权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开工作业。

  (四)加强附属结构开工前条件验收,加强未完工程控制和验收,加强监理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能力,特别是此次事故暴露出的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产权单位、主体单位等相关单位协调配合不力等问题,加强人员流动工作交接的管理。

  (五)行业主管部门要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市政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督促相关企业抓好事故防范工作。针对城市地下开挖施工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建立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发挥长期保障、预防作用,遏制各类地下管网安全事故发生。供水管道产权单位应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问题,加强主动服务意识,积极协调、联系给水管道周边施工单位,了解施工情况,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确保给水管道安全。

  深圳市龙岗区地铁10号线李朗站附属工程C出入口

“7·10”地下供水主管道爆管事故调查组

2018年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