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屯煤矿混合井主提升机过卷事故案例分析

南屯煤矿混合井主提升机过卷事故案例分析

南屯煤矿混合井主提升机为波兰产4L-4000/2200型摩擦轮式提升机,电动机额定功率2200kW,设计提升能力16t/钩,运行速度8.5m/s。

一、事故时间

2005年1月1日15时11分

二、事故地点

南屯煤矿混合井主提升机

三、事故经过

2005年1月1日15时11分,南屯煤矿混合井主提升机在自动方式有载状态下上提南箕斗,当运行约224米处时,井口位置校正磁开关误动作,提升机紧急制动停车,位置显示错误。 提升机司机张代玉将提升方式由自动改为手动方式提升,在消除开关误动作给系统造成的影响的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造成南箕斗重载全速下放,使北箕斗过卷经过楔形罐道至防撞梁,南箕斗经过井底楔形罐道,撞坏分绳架。

事故发生后,矿领导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事故处理,并及时汇报公司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和煤业公司领导杨德玉、徐希康、时成忠、黄显华、王惠忠及机电部、安监局领导亲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

矿组织有关人员进入井筒和井塔各层检查箕斗状况,决定在滚筒上安装固绳器,通过主电机运转使两箕斗脱离过卷位置。20:00在滚筒南侧安装十副固绳器后,上提南箕斗,电机电流达到4000A(正常运行2200A,加速段3200A)未提动。初步分析原因是南箕斗处于满载状态,负荷太重。决定停止试提升,先卸掉南箕斗煤。21:30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徐希康组织召开会议决定成立电气、大筒、机械三个小组,由机电副矿长杨奉忠任总指挥。现场抢修由杨奉忠副矿长、韩常俊副总工程师负责制定事故处理措施,在绝对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条不紊地进行事故处理。按照施工措施,22:00由大筒工在井下-393检修通道处用换平衡绳的绞车拉开箕斗门开始卸煤,将煤放入清煤硐室,22:15全部放完。22:30再次上提南箕斗,当电流达到2500A时,两箕斗开始移动,脱离原位置0.44米。由于南箕斗下部检修平台与分绳架撞击变形,不能继续上提,按照施工措施, 22:45由四名大筒工将南箕斗检修平台割除并检查南箕斗下部滚动罐耳无问题后,继续向同一方向开车下放北箕斗顶部至井塔三楼处停车,此时八楼深度指示器为-7.30米,即两箕斗脱离原位16.26米。22:50机修工拆除所有固绳器,2日0点撤完,0:20在三楼调整北箕斗扇形门进入曲轨,0:25大筒工在三楼对悬挂装置及悬挂点处钢丝绳进行外观检查无异常,并清理箕斗顶部杂物。0:50大筒工开始到井下修复分绳架,1:40修复完毕;随后恢复滚筒护绳罩,2:30结束。大筒工检查测量提升绳、尾绳,3:10完成,恢复托罐装置及四角罐道,过卷开关、校正磁铁,7:15完成。系统空载调试至11:38恢复有载提升。

四、原因分析

1、南箕斗井口位置校正开关误动作,造成显示高度与实际不符,给当班司机造成一种误导,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起因。

2、当班提升机司机张代玉在继续提升南箕斗和提升北箕斗的整个过程中都没观察电枢电流,未判断出南箕斗的有载状态,盲目提升北箕斗,造成南箕斗重载下放,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 卸载站司机宋善忠盲目回答提升机司机夏涛的关于南箕斗是否卸载的询问,进一步增强了提升机司机对南箕斗空载的误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五、事故损失及影响

事故影响混合井主提升机运行20小时27分;撞坏北箕斗上井口楔形木和抗撞木以及南箕斗井底的楔形木和分绳架,直接经济损失约4006元(直接经济损失计算见附页3)。此次事故虽未造成重大损失,但由于此次事故发生在2005年的第一天,给矿井和公司在生产安全方面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六、预防措施

1、在井口及井底楔形缓冲装置和抗撞木未恢复之前,提升机降速到5m/s运行。

2、提升系统使用的磁开关规定每45天更换一次,确保其工作正常。

3、强化提升系统的安全管理,将此次事故和以往发生的提升类事故原因、应接受的教训以及防范措施,传达到工区每一名员工,切实做到警钟常鸣,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4、加强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工作责任心。

5、认真审查提升机的操作规程,经相关技术人员讨论后,进行补充和完善。

⑴提升机安全制动后,手动提升一个循环期间,提升机副司机必须安全监护,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⑵行程测量类故障停车后本次限1.0m/s提升,并只有提升到硬件到位开关动作,方可消除限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