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湾矿12206工作面破碎机液力耦合器爆炸事故
上湾矿12206工作面破碎机液力耦合器爆炸事故
一、事故时间:2011年1月21日
二、事故地点: 12206综采工作面
三、事故经过:
2011年1月21日,上湾综采队中班正常割煤4刀,23点左右,割煤过程中出现破碎机偷停现象,马蒂尔司机闭锁三机并通知工作面人员,带班队长通知控制台司机重新启动三机,由于煤量多破碎机依然未能启动正常,在重复启动过程中马蒂尔司机听见巨响,立即闭锁停机。
经检查发现破碎机液力耦合器炸裂,与之相连接的破碎机电机(522KW)转子从电机盲端窜出80mm。带班队长当即向队里及调度室汇报,队上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及该队检修人员下井开始拆卸。于22日12时拆卸完成,由于系统无备用连接法兰套,地面只能等井下设备升井拆开后使用旧法兰套进行组装,于23日凌晨2点组装完毕,凌晨5时到达上湾矿,23日7时30分更换完毕,设备运转正常,影响该面生产共计32小时。
四、原因分析:
1、由于该面大块多,破碎机启动过程中受力较大,液力耦合器的泵轮与涡轮之间滑差大,温度升高,耦合器内形成高温高压蒸汽,易熔塞未熔化,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事故后对易熔塞进行检验,熔化温度为190℃,而设备要求为110℃,易熔塞不符合使用要求,耦合器温度升高后不能起到保护作用,易熔塞的质量存在问题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该易熔塞由福建泉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提供。上湾矿未执行国产化和本地化备件试用有关规定,私自联系厂家擅自使用不合格产品,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4、根据《神东煤炭集团物资供应管理办法》第三章十一条规定:生产用进口备件、进口材料由物资供应中心根据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编制;而物供中心对进口液力耦合器易熔塞没有储备,是上湾矿综采队使用不合格易熔塞的原因之一。
五、预防措施:
1、事故发生后,机电管理部马上落实组织到20个合格易熔塞,并于24日已经分配给上湾矿、补连塔矿、榆家梁矿三个矿井,同时要求以上矿井立即对不合格的易熔塞进行更换。并及时通知了各单位对所用耦合器进行认真排查。要求各综采队要定期检查破碎机或转载机运转情况,发现堵转现象应及时停机,严禁频繁启停转载机或破碎机;连续启停时,应保持足够间隔时间,防止耦合器高温造成事故。
2、各使用耦合器的单位,应对耦合器易熔塞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易熔塞立即进行更换。并检查防护罩螺栓是否紧固,防止护罩松动。
3、严禁各单位私自使用未经公司同意的备件和材料,如有缺件应及时向机电管理部反映,机电管理部对物供中心进行绩效考核,并组织落实配件问题。
4、各供应商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对进口备件国产化开发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严禁私自开发并供货,否则,出现问题将由其承担一切责任。要求物资供应中心对供货商要严格管理,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5、物供中心领导要每月深入现场不少于7次,及时掌握生产备件需求,对生产用进口备件、进口材料及国产常用消耗材料及时储备,保证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