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江煤矿“3·13”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2007年3月13日17时10分,邵阳市石下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2.8万元。
一、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3月13日晚班(16时—24:00)15时30分,值班班长肖功友组织召开进班会,安排副班长兼大工文生水,大工曾安文、王征学,小工谭正烈、谭丁香、林帅成共6人到Ⅱ下-1224机巷作业。
16时30分,6名作业人员到达当头,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打了一个底炮,没有放炮,准备接槽板时,发现溜子故障,不能启动,副班长文生水要安全员去喊电工,自己与曾安文打顶部炮眼,3名小工在外面拖材料。炮眼打好后,当头加固,尔后装药,药装好后,电工没有来,当头没有放炮。
17时,大工王征学去加工支架,位置在当头退后的第三付栌中间,距当头9 m。此时文生水从当头向外铺设放炮母线,大约铺了50—60m后,向当头回走了30m时,听到一声响,文生水赶到王征学砍树腿地点,发现巷道左侧顶帮垮落,没有看到王征学,灯也看不到,煤灰很大。文生水与从当头撤出的曾安文开始扒矸石救人,17时30左右,文生水要小工谭丁香向值班队干肖功多汇报出了事故,肖功多及其他作业头人员很快赶到事故现场参与抢救,30分钟后王征学被扒出来,已经死亡。
二、事故性质及原因
㈠直接原因
⒈Ⅱ下-1224机巷(-110m)掘进工作面位于断层附近,煤岩受破坏严重,围岩破碎,易于垮落;巷道支护结构稳定性差,易于倾伏垮塌。
⒉作业人员在制作支架时,违章将被制作的坑木一头卡在抬楼立柱和支架支柱之间,企图固定便于操作。砍树时反复对支柱产生撞击震动,震动使支柱位移、倒塌,引起顶板破碎矸石冒落,将作业人员埋住致死。
㈡间接原因
⒈矿井质量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班验收把关不严,倒塌的支架是2007年3月12日中班或晚班支护的,支架不牢固,接顶不严背帮不实,没有打撑筒。
⒉安全检查不仔细,未能及时发现隐患。3月13日是全矿安全检查日,检查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和消除支护质量差的事故隐患。
⒊技术管理不到位。Ⅱ下-1224机巷(-110m)掘进工作面沿断层下盘掘进没有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⒋矿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没有制止。
三、防范措施
⒈切实加强顶板管理。巷道遇到地质构造时,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支护,架设牢固,接顶严实,及时抬栌加固;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班验收,努力提高采掘工程质量;要切实加强顶板破碎带的特殊支护,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⒉狠抓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仔细,决不走马观花,要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查处“三违”行为。
⒊强化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能力,提高按章操作的自觉性。
⒋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要切实加强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鉴于石下江煤矿采矿许可证过期,防治水工作不落实,责令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