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1.事故单位简介
姜家湾煤矿位于大同市南郊区,建于1964年是个典型的老矿,2003年被同煤集团整合,年生产能力90万吨。现开采8#煤层,煤层厚1m左右,上部7#煤层上世纪九十年代小煤矿开采过,由于采用刀柱式、仓房式采煤方法,形成大量不连续的采空区,给8#煤层的开采留下了隐患。事故发生地点是8446采煤工作面。
2.事故经过
2015年4月14日夜班,8446采煤工作面曾发现涌水量突然增大,但该矿未停产进行认真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治理,只是安装水泵进行排水,未采取有效撤人制度。致使4月19日18时50分,8446采煤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发生事故时,当班入井作业人数为247人,223人升井,24人被困。事故发生后经过紧急救援,其中3人获救,21人遇难。经估算井下透水约6000m3。
3.事故原因
没有及时有效地处理工作面上方老空积水的透水征兆。8446采煤工作面自开切眼向前推进42米后,老顶来压,顶板垮落,与上部采空区积水导通,涌入采煤工作面和相邻的两个掘进工作面。
4.事故教训
(1)各煤矿要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对煤矿范围内隐蔽致灾因素逐一排查。凡未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周边老窑积水等水文地质情况不清,存在承压水威胁、未查清构造和隐伏导水陷落柱的煤矿,要立即停产停建,停止复产复工验收,采取综合手段进行补充勘探,彻底查清并治理后恢复生产建设。
(2)煤矿企业在水害治理过程中,必须结合实际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对探放水效果的验证工作。对老空水、顶板离层水排放效果,对相邻强含水层、导水裂隙带、隐伏导水陷落柱封堵效果等,要采取物探、钻探等技术手段对效果进行验证。
(3)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内容。在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采掘工作面涌水量发生较大变化,老空水排放、过陷落柱及导水裂隙带等关键时段,要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预案,煤矿领导要现场督导。
(4)煤矿企业要明确赋予和严格落实值班调度人员、安全监控值守人员和班组长在紧急情况下独立行使停产撤人的权利。在采掘过程中工作面突发透水征兆、大气强降雨引发洪水、泥石流等紧急状态下,值班人员要果断及时发出撤人指令。要加强培训和演练,井下所有人员要熟悉避灾逃生线路,发现有透水预兆,要立即撤出矿井。
(5)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本煤矿水害防治情况,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严禁煤矿探水钻孔施工造假、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造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