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孜煤电公司“2.18”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2010年2月18日5点25分,海孜煤电公司掘进三区7队在1033外段风巷施工时,发生一起顶板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月18日夜班,出勤13人,布置当班任务架2棚,迎头采用放炮施工。凌晨5点25分,架第二棚时,迎头宽度不够,陈永军安排姬广东、刘杰刷左帮肩窝,自己和肖利福刷右帮肩窝,在刷右帮肩窝时顶板突然掉落一块长×宽×高=1.2×0.5×0.5m大的矸石,将迎头第一棚推倒,陈永军被砸倒压住,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迎头连续6棚顶板未接实,空顶、空帮、空肩窝。
2、前探支护使用不规范。前探梁未按等距离布置,受力不均匀。右帮两根前探梁侧翻使用,支护强度降低,且与棚梁形成线接触。
3、护帮板未前移至迎头,没有将迎头棚子连成整体。
4、现场无接顶材料,缺少应急备用料。
6、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督检查缺失。
三、防范措施
1、集团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吸取这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全面排查,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落实。近期集团公司将组织一次大规模、高标准、重处罚、严问责的动态安全检查,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自查整改,切实把好安全生产关。
2、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采掘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和《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特殊地段顶板管理特别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干部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规范操作的能力。
4、要求各单位务必把传真电文传达贯彻到科区、班组以及每位职工,切实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