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矿 “1.12”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2008年元月12日11点30分,杨庄矿Ⅱ51大巷发生一起机车推碾致人死亡的运输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1月12日早班,保运二区采煤机械化队张大春、田磊、王亚非3人检修Ⅲ51运输上山150皮带机。约7:00左右,张大春、田磊、王亚非3人一起到达工作地点,11:00检修完毕。张大春与田磊到机头收拾工具,王亚非未打招呼独自一人先行离开。约11:20分来到Ⅱ51石门口,此时一趟乘人车在Ⅱ51石门口停车上人后,继续向井口方向驶去,王便追赶乘人车。而就在这时,从井口方向开往Ⅱ63的一趟拉煤车在Ⅱ51石门口渡线道岔道嘴以西与乘人车最后一节车箱交错时,电机车司机曹学斌突然发现前方有一人在大巷轻、重车线间追赶乘人车,由于车速过快,电机车不能立即有效制动,王已被轧入机车下,并向前推了12米,王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死者王亚非严重违章。追赶正在行驶的乘人车。
2、电机车司机曹学斌违章操作。在两车交错时,没有采取减速或其他的应急措施。
3、保运二区联保责任制和师徒合同落实不到位。没有真正吸取本矿“12.29”事故的教训,做到集体入井,集体升井。
三、防范措施
1、切实从思想上、制度上和现场管理上全面排查、整治人的不安全行为,尤其对爬车、蹬钩头、放“飞车”等严重“三违”人员,必须重拳出击,绝不手软。
2、强化全员运输安全意识。特别加强对电车司机、绞车司机的操作行为教育,提高专业意识和规范人的安全行为。电机车司机要严格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在两车交错时,必须减速行驶。
3、认真落实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簿弱环节和制约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难题,提高运输安全基础工作。
4、严格新工人的培训,在试用期要加强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师徒合同,保证新工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