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26”二采区运输石门瓦斯燃烧事故案例分析
2002年“10.26”二采区运输石门瓦斯燃烧事故
事故时间:2002年10月26日早班
事故地点:2002年“10.26”二采区运输石门瓦斯燃烧事故
事故经过:
2002年10月26日11时,防突区预测预报工单刚强到二采区运输石门迎头准备打探眼,发现迎头矸石较多,占巷道断面的40%左右,当即安排江苏公司出矸。迎头矸石出净后,于12时07分在迎头右帮底部垂直底板打一探察孔,孔深2.2米,未见煤,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测得左帮巷道底部瓦斯浓度2%,空气中瓦斯浓度0.3%底板有气泡,当即通知中班可以放一茬炮,然后离去。中班瓦斯检查员李飞14时10分与早班瓦斯检查员关明亚交接班。关明亚交待李飞二采区轨道与运输石门已放完炮没什么问题,四采区轨道上山已打好眼急需装药放炮,你赶紧去。(该瓦检员负责二采区轨道石门、二采区运输石门和四采区轨道上山的瓦斯管理)随即李飞先到四采区轨道上山进行放炮作业。15时左右,江苏公司一队早班放炮员开始放第二茬炮,放炮后早班工人上窑。炮后约十几分钟后,江苏公司一队班长朱从建带领中班工人进入迎头,并和另一工人抬U型棚至迎头,第二根在15时30分左右抬到迎头。当第二根U型棚梁子撂下时,随即从巷道底板着火。跟班队长董光祥立即汇报矿调度,汇报时间为15时38分。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1、二采区运输石门迎头12米范围内堆积矸石约80方,造成巷道底部积聚瓦斯;2、生产单位人员进入迎头作业,在抬运钢梁撂下时互相撞击产生火花,引燃积聚瓦斯。
间接原因:江苏公司一队在测气员未在现场的情况下放交接班炮,未执行一炮三检放炮制度。
防范措施:
1、石门揭煤工作面,揭煤前迎头必须将矸石全部出完才允许继续进行下一循环施工;2、石门揭煤工作面必须做到瓦斯检查员专人专头检查瓦斯,并对顶、底、帮全面
立体检查,不留死角;3、加强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管理;4、耙矸机到迎头距离不得超过15米。
经验教训:
运输、使用金属工具、材料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打、撞击,防止产生火花引燃、引爆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