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连采一队1.27溜车事故案例分析
2010年1月27日10:50分左右,哈拉沟煤矿22402回顺口风门入口处发生一起溜车事故,造成一人轻伤。
一、事故经过
2010年1月27日10:50分,连采一队司机马超群驾驶39号防爆材料车行驶至22402回顺口风门入口处,风门工马云山将风门打开,发现风门内有车辆,准备将39号车退出让路,此时39号车突然断电自动熄火(后检查确认车辆总电保险烧坏)不能移动。风门内的皮卡车发现情况后退出第二道风门。马超群看到39号车挡在风门口堵塞交通,全车装的DN108水管和锚杆等材料较重,车辆停在下坡处,后退不了,召集人员将车辆推进第一道风门,车辆进入两道风门中间因刹车、方向失灵,车辆继续滑行撞开第二道风门,风门连锁和风压共同作用将第一道风门突然关闭,将正准备关闭风门的风门工马云山右手臂夹伤。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违章溜车责任事故,直接责任者马超群,违章溜车;机电副队长丁魏现场监管不严;队长杨木林负管理责任,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
二、预防措施:
1、要加强员工危险源的辨识工作,特别是本岗位的危险源一定要牢记在心,并能熟练的应用。
2、车队司机发现车辆故障后,必须按程序进行汇报,要求专业维修人员对车辆进行及时处理,不得擅自对车辆进行处理。
4、加强职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熟练掌握自己所用设备的性能。班前会上,要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必须让职工对井下作业环境做到心中有数。不做违章事,不干违章活。
5、通风队编写风门开关操作规程,机电信息中心编写车辆通过风门操作规程。
6、所有驾车司机必须学习《风门开关操作规程》和《车辆通过风门操作规程》,否则不允许在井下驾车;看风门工及下井人员必须学习《风门开关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考试,没有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合格者停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