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4.30”风门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2011年4月30日22:00时,哈拉沟煤矿车队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一人轻伤。
一、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1年4月30日下午四点班22:00时,车队驾驶员杨周生在经过总回86联巷风门时,风门出现故障,杨周生下车查看风门情况,风门突然动作一下,脚被风门夹了一下,当班值班队干了解情况后,立即将杨周生送往神东医院,经检查杨周生脚趾骨折。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1 杨周生在未了解风门具体情况下,冒然越过观察风门警戒线靠近风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间接原因
2 员工对危险源辨识不清,对井下风门缺乏基本常识了解是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事故类别
机电事故
(四)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三、防范措施
1 人员在观察风门时必须站在安全警戒线后,非专业人员在不了解具体情况时不得擅自靠近风门。员工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对于不了解的设备,严禁靠近操作,井下遇特殊情况无法处理时,不得盲目操作,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专业人员处理。
2 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车队应加强对员工井下安全基本常识的培训,请专业人员对于风门等设施的操作进行讲解,以防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3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管理,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跟班班长和跟班队长必须现场盯防,发现员工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4 员工在井下要形成互助小组,在同一地点作业的员工要相互监督,相互帮助,发现其他员工的违章行为及时提醒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