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二队“2012.9.19”工伤事故案例分析

机运二队“2012.9.19”工伤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9月19日10时20分
二、事故发生地点:地面副井南码头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12年9月19日上午10:20时,机运二队电车司机岳某和跟车工连某,驾驶5#蓄电池电机车在地面副井南码头顶运一组上井车辆。当时岳某开车,连某在列车前方5米出单轨道外侧跟车。当连某走至南码头往南80米弯道处突然晕倒在轨道外侧,岳某发现后立即停车,下车观察后,立即向跟班队干宗某汇报后,紧急将其送至医院。经医院检查发现连某患有脑供血不足症状,诊断结果为双侧额叶脑挫裂伤,珠网膜下腔出血。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
    1、队组不放心管理存在漏洞,当班班前不放心人员排查不到位,是造成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当班跟班队干宗某作为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存在的变化环节管理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现场监护责任,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3、当班班组长江某带班期间,对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是造成这次事故的有一原因。
五、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汲取的事故教训:
    1、各队组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2、各单位强化不放心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不放心人管理制度,扎实做好不放心人管理工作,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3、各单位要继续强化跟班队、班组长现场监管能力,对工作面存在的变化环节要重点进行监管,制定防范措施后方可允许作业,杜绝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