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煤矿“1.9”机电(触电)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㈠金田煤业公司概况
金田煤业公司属普通合伙企业,于2008年11月注册成立,公司共有股本金9000万元,其中邱卫雄占股3600万元,龚梦龙占股2700万元,苏世光占股1800万元,罗平占股900万元。公司设置董事会,由邱卫雄担任董事长,龚梦龙担任总经理兼法人代表,罗平为董事会成员。金田煤业公司下辖谢家冲煤矿和良田煤矿。
㈡良田煤矿基本情况
1、矿井基本情况
良田煤矿位于涟源市伏口镇良相村境内,距涟源市城区34km,207国道从该矿东面经过,交通十分方便。该矿于1986年建井,1987年建成投产,原系村办集资企业,现为普通合伙企业。
2、矿井技改情况
良田煤矿为湖南省人民政府规划保留技改扩能矿井,生产能力拟由1万吨/年提高到6万吨/年,其技改设计已由娄底市煤炭局于2007年11月6日以《娄市煤生监[2007]240号》予以批复,安全设施设计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于2008年7月21日以《娄煤安监[2008]235号》予以批复。设计在矿区中部新掘主斜井,利用原半塘煤矿的主井作风井,布置一个水平(+100m)、两个采区:11采区和12采区。
新掘主斜井已经落底至+100m,正在进行+100m运输大巷掘进和+198m三石门下山掘进。老井(平硐)主要在进行巷道的维修。
3、矿井作业制度
良田煤矿老井分两班(早班:8:00-15:30、中班:15:30-22:30)进行维修作业,新井分三班(早班:8:-15:30、15:30 -22:30、22:30 -7:00)进行掘进作业。
4、矿井安全管理机构
矿井由龙飞任法人代表,负责矿井对外协调;矿长吴品军负责整个矿井的井下安全生产工作,侧重于新井;安全副矿长刘新平负责新井安全生产工作;生产副矿长李世雄负责老井安全生产工作;新井共配备有3名瓦斯检查员(曾日清、刘尚钦和龙卧分)和3名安全员(曾丰龙、曾祥益和龚运吾);老井分别由生产副矿长李世雄和安全员李新华各带一个班,没有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和安全员。事故当班老井值班矿长为李世雄。机电副矿长吴高荣负责全矿机电管理,侧重于新井;井下电钳工李国华负责老井的机电管理,至事故发生时,李国华尚未取得井下电钳工操作证。
5、矿井证照情况
良田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已过有效期,《工商营业执照》通过年检。矿长吴品军已通过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培训学习,尚未取得证照。
6、矿井开采技术条件
矿井开采石炭系测水组煤层。其中5下煤层为矿井主采煤层,倾角一般为10°-20°左右,平均厚0.95m,煤层赋存不稳定,结构属简单类型。5下煤层伪顶为炭质泥岩、泥岩,一般厚1.0 m,随采随落。直接顶为深灰~灰黑色、薄层状砂质泥岩夹粉砂岩,厚约8.Om。底板为灰黑色薄至中厚层状砂质泥岩,一般厚4.0m。
矿井属低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7.12m3/t,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4.7m3/t,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不易自燃。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20m3/h,最大涌水量为60m3/h,属水文地质条件较中等的矿井。
7、矿井供电情况
矿井供电电源来自涟源市伏口镇35kv变电站,LGJ-3×70mm2架空线10kv输送到矿,供电距离3km。自备有一台150kw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矿井在主井地面安装有二台变压器,一台KS9-315/10/0.69型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专供井下用电,一台S9-160/10/0.4型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供地面动力和照明用电。老井安装有一台S7-125/10/0.4型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专供井下用电。因变电所进行改造进行了重新安装,检漏继电器拆除后未安装运行。
㈢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发生在老井+259m运输大巷距二级暗斜井绞车房45m处。该运输大巷采用料石砌碹支护。沿新主井铺设一趟MY1000,3×12O+1×70电力电缆至新、老井联络平巷,然后通过一台DW80-350馈电开关(位于+300m)控制后一路采用MYJV-3×16电缆向老井一级暗斜井绞车供电;一路采用MYJV-3×35电缆向+259m水平及以下供电,铺设电缆440m至+259m运输大巷距二级暗斜井绞车房45m处由一个MBF-200A的接线盒分线向二级暗斜井绞车和+259m回风巷送电。下井电压等级660V。
接线盒采用普通铁丝悬挂于巷道进去方向左邦, 1月9日11时30分,生产副矿长李世雄在路过此处时发现接线盒因固定不牢坠落到地面,被矿车碰撞后上盖出现了一个0.1m×0.05m的破洞。
(详见附件4:事故现场示意图)
㈠事故发生经过
11时40分,李世雄找到老井井下电钳工李国平,要他对+259m运输大巷接线盒进行维修。由于到了出班时间,李世雄便没有和李国平一起下井,准备组织召开中班进班会。
李国平接到指示后,于12时换好衣服开始下井。由于控制接线盒的馈电开关(DW80-350型)距离接线盒有440m,李国平想切断电源太麻烦,恰好遇到准备去井底车场吃班中餐的二水平绞车司机邓宗海,便喊上邓宗海一起进行维修、更换接线盒,至12时30分李国平拆卸了5个端盖螺母后,手不小心触摸到接线盒内裸露的接线柱上,当即被高压的电流击倒在地,邓宗海伸手去拉李国平时也触电倒在地上。
㈡事故救援情况
由于井下作业地点固定,中班安排在三下山作业的维修大工赵立中和小工吴庆安没有参加进班会,小工吴庆安首先在地面准备支护材料,大工赵立中一个人先下井。13时,赵立中走到+259m运输大巷时看到前面倒了2个人,喊了一声“你们是谁”。但是没有回答,估计可能出问题了。赵立中有点害怕,便跑到地面将情况向生产副矿长李世雄进行汇报。13时20分,生产副矿长李世雄和矿长吴品军一起组织人员下井进行抢救,到达出事地点后,看到李国平倒在巷道左帮,邓宗海倒在右帮,经检查,两人均已经死亡。于是,抢救人员将两名遇难者运送到地面,抢救工作结束。
㈢事故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法人代表龙飞于1月9日13时50分接到事故报告;1月9日20时,涟源市煤炭局接到良田煤矿事故报告;1月9日21时13分,涟源市安监局接到涟源市煤炭局关于良田煤矿事故的电话报告;1月9日22时7分,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接到涟源市安监局事故报告传真。
四、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详见附件1),直接经济损失62万元(详见附件3)。
五、事故原因及性质
㈠事故直接原因
1、老井+259m运输大巷距二级暗斜井绞车房45m处接线盒悬挂不牢固,掉落后被矿车碰撞导致外盖破损,接线柱外露。
2、李国平维修接线盒时,违章带电作业触摸到接线盒内接线柱触电身亡;邓宗海在没有断开电源便直接拖拽李国平时亦触电身亡,扩大了事故。
㈡事故间接原因
1、机电管理混乱。一是接线盒悬挂维护不及时,且严重失爆;二是地面变电所改造时,将井下供电主变压器总开关出线侧的检漏继电器拆除没有及时安装恢复使用,人体触电时不能立即切断事故地点的电源;三是仍使用淘汰的DW80系列开关(没有漏电保护装置);四是矿井没有按规定填绘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
2、劳保装备不全。电工作业时没有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3、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且无证上岗。一是老井井下供电系统复杂,且线路严重老化,设备、线路维护工作量很大,只配备一名没有取得井下电钳工操作证的电钳工;二是老井分两班维修作业,没有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和安全员。
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一是井下作业人员缺少必要的机电方面的安全常识;二是全员轮训质量不高,内容不全,职工安全意识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