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一队未履行新员工升入井程序案例分析

 掘进一队未履行新员工升入井程序案例分析
   一、事件经过:
   2012年7月9日早班,公司领导在+556车场升井前发现矿外委施工队两名员工不知道升井路线且现场无人员带领,本安办主任当场对这两名新工人进行了简单询问,升井后本安办对该队人员入矿安全培训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对掘进一队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详细情况如下:
   7月9日早班班前会掘进一队队长范庆雷安排两名新员工范育祥、郑海潮跟随他一起下井熟悉东三+518m掘进工作面情况,范育祥、郑海潮均是应届毕业生并且是第一次来煤矿下井(前期经过矿组织的入井安全知识培训),由于两人在矿灯房领矿灯和自救器时耽误了一些时间,待到达地面候车室时队长范庆雷已经入井,此时在候车室等车的瓦检员贺雷也要去东三+518m区域进行巡检,于是就将两人从地面带领到东三+518m掘进工作面交给掘一队队长范庆雷,队长范庆雷带领两人查看并讲解完东三+518m掘进工作面基本情况后让两人升井(12点40分左右),此时正好又遇到已巡检完东三+518区域的瓦检员贺雷,此时贺雷准备去东一区域,范庆雷就顺便让两人跟随瓦检员贺雷到+556m候车室并升井;贺雷将两人带领至+556候车室并告知车来了就可以升井,于是两人在+556m候车室内等车,待平巷人行车从+556mB8驶入+556m候车室外时,两人看到有车行驶到候车室门口就准备去坐车升井,此时被公司检查领导发现并进行了询问,并指引二人坐斜巷人车升井。
   二、原因分析
   1.掘进一队队长范庆雷在班前会上安排完相关工作后未全程带领新员工熟悉升入井流程及井下主要行走路线,对新员工传、帮、带极不到位。
   2.新员工范育祥、郑海潮对矿井基本的升、入井路线认识不清。
   3.新员工入井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培训不到位,同时矿经营办、本安办对新员工入井程序监管不到位。
   三、吸取教训及防范措施
   新员工参加入井安全知识培训后,第一次入井时必须要由熟悉矿井避灾线路的人员带领,熟悉升入井流程及井下巷道情况,这是新员工入井的必备程序,而掘进一队未认真履行该程序,严重的影响矿正常的安全管理。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需做好以下几点:
   1.要求掘进一队严肃对待新入井员工传、帮、带问题,在新员工入井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带领,直至其熟悉井下环境及矿井避灾线路。
   2.负责带领新员工的职工,要认真负责,必须全程带领新员工熟悉井下环境及避灾路线,并在日常的工作中传授其安全知识及工作技能。
   3.在+556候车室外,应悬挂明显的路线指示标识。
   4.本安办要认真落实好新员工入井的培训工作,对平时容易忽略的细节问题要加以重视,培训中要考虑到新员工入井的每一个细节的问题。
   5.经营办要加强对新员工入井培训效果的监管力度,严格考试的监考环节,确认新员工掌握了入井相关安全知识并考试合格后方可通知本安办发放入井许可证,允许下井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