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放炮人身伤害事故案例汇编
1、大明一矿“1994.12.26”放炮事故
1994年12月26日20时,大明矿613采煤队在东三西六炮采工作面作业时,验收员在放炮后告诉放炮员刘×有剩余的残炮,但由于放炮员刘×安全意识差,在没有找到残炮脚线的情况下,没有通知任何人,导致打眼工黄×在打眼过程中将残炮引爆,造成黄×双眼和面部崩伤。
事故原因:
1、放炮员刘×安全意识差,在没有找到残炮脚线的情况下,没有通知任何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打眼工黄×自主保安能力低,在打眼前没有认真检查是否存有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安全管理和检查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防范措施:
1、放炮员放炮后如出现残炮现象,必须及时通知班组长和打眼工,并按规定处理残炮。
2、打眼工在打眼前必须认真检查现场情况,待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打眼放炮。
2、晓南矿“1999.11.26”放炮事故
1999年11月26日9时45分,巷修队二班在W2四层集中上风眼和回风中巷翻换棚,回风中巷侧由马××小组负责,此侧顶板已挑完、刹好,但下面货较多有1.5米左右高,由于没有空车,即进行折货找柱窝,找出柱窝见不够深,于是组长马××决定进行打眼放炮,现场放炮员董××在入风侧距打眼地点10米左右密闭处,打眼位置在翻过货的回风侧,打完炮眼后,组长马××安排装药放炮,副组长付×从货上爬过去,首先从放炮员处将雷管、火药递给马××,之后又从放炮员处将母线捋开递给组长马××,随后到放炮员处,放炮员说“你先把炮线捋出去吧”,付×即拉着炮线往外走,此前副组长付×已将回风侧警戒派出(由张×担任),付×将炮线拉到位(集中上风眼侧挡车器处),约2分钟,放炮员也捋着母线到了,吹了三声哨,放炮员随即拧动了放炮器,之后即听见里面喊“来人呐”,付×等人立即跑过去,发现组长马××仰面躺在地上,面目血肉模糊(现场血迹距炮窝3.2米),经抢救,马××被送往局总院,当日右眼手术摘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