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矿“1983.7.19”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大隆矿“1983.7.19”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1983年7月19日采煤三队西一采区北五段四点班接班后,在机尾处放炮18米,留3米煤垛又放炮7.5米。小班分五伙,每伙三人五块板从机尾处开始攉货。李×在距机尾5米处上帮攉货。此时顶板来压,下帮第二排支柱下沉,距机尾第一排第6棵支柱不吃劲,倾倒在输送机上,输送机正在运转,倒在输送机上的支柱又支倒7棵单体支柱,瞬时单体的铰接顶梁掉下横在输送机上,该铰接梁又将上帮第2、3棵临时支柱、下帮第8、9棵正规支柱拉倒,顶网下沉后,在输送机上方扯开,最后造成冒顶5米,并将正在攉货的李×挤在上帮(18时50分)。经抢救于22时30分将李扒出,李×已死亡。
事故原因:
1、采场支护质量不合格,正规支柱迎山角度不够,个别处顶梁没有进行铰接,初撑力不够。
2、工作面没有设置运输信号闭锁装置,出现意外情况后没能及时停气闭锁。
3、上幅金属网联接不符合规定要求。
防范措施:
1、加强采场工程质量管理。
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生产技术水平。
3、设置运输信号闭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