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矿“1989.11.19”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大隆矿“1989.11.19”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1989年11月19日,矿多种经营公司井巷维修组负责井下西翼采区北十二段胶带输送机道拉底翻棚工作,本月2日开始施工,于18日已拉底修棚至胶带输送机尾三角点处。19日白班井巷维修组负责在运顺换棚2架,处理抬棚1架、拔铁腿1根。在12时20分左右处理最后一架棚,棚子拆完后,左帮用∮12cm,长2m园杆探顶,右帮用长1.6m大柈探顶,探杆上用小柈接顶。顶刹完后拔腿子挖柱窝,左帮腿子给上后,右帮是组长崔××和李××挖柱窝,崔××在上边挖,李××在下边挖。12时55分,工人李×替换崔××,此时李×见顶板下沉,就喊李××快跑,同时李×与崔××向上跑了两步,这时顶板岩石冒落下来,将李××埋在里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翻棚时临时支护不牢固,三角点的扩口棚和抬棚没有进行有效加固,顶板来压后压断临时支护并推倒抬棚,造成三角点处冒落。
2、原木棚材质不符要求(火烧木),木径不够粗。
3、此三角点处有两部输送机头,一条胶带输送机,一个风机,噪音很大,不能及时发现顶板来压情况。
防范措施:
1、拆棚要坚持加固前后5米内支架,拆棚、挖柱窝坚持设专人监护帮顶制度。
2、对不符合要求的支护材料坚决不能使用。
3、完善质量验收制度,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不予验收,要推倒重来。
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抗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