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矿“1993.1.22”CO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大隆矿“1993.1.22”CO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1993年1月22日白班开始,除岗位人员和值班人员外,全矿停产放假四天。22日7时50分,井下巡视人员向矿调度汇报,东翼七层北四段入风处发现明火。
   在22日灭火救灾中,通风区辅助救护队员邹××等3人被安排在四点班待命。19时40分,在火区回风外进行观测的瓦检员刘××向通风队打来电话说,一氧化碳检测管用完了,要求再给送些来。通风队值班班长曹××便安排邹××去送管,并告诉邹××将管送到5号变电所或在北六段边切处的刘××那里。邹××拿到检测管从东翼25度上山后,没有去北六段边切,而直奔北四回风,在过边切7米处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事故原因:
   1、安排工作不细,有漏洞。一是在入风处发现明火后,没有在回风入口设置栅栏或免进牌,以防止他人误入。二是没有认真通知接检测管人员在明显地点接应,致使送管人员进入回风。
   2、死者有二处违章:一是由于节日升井回家心切,对要求送管地点不加分析,盲目闯入火区回风。二是没有携戴呼吸器。
   3、通风区地面指挥部没有认真掌握井下救灾人员的动向,没能和井下经常保持联系。
   防范措施
   1、加强节、假日停产或检修前的收工检查,防止事故的发生或灾情扩大。
   2、在非常时期,除要向全体人员认真贯彻安全措施外,对临时性的工作安排要做到详细的布置,不能忽漏每个细节,特别是要保持各级指挥部与工作地点人员的经常性联系。
   3、加强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