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矿“1992.1.28”物体打击事故案例分析
大隆矿“1992.1.28”物体打击事故案例分析
1992年1月28日15时10分,供应科木场班长兼走线吊司机带领3人从车皮中卸工字钢,当时安排王××、陆××在车皮挂钩,王×在车皮下货位摘钩。15时10分开始卸第五钩,该钩吊七根工字钢正处于车箱西侧箱板边,作业时由陆××在车皮南端挂第一道起吊绳,起吊后因车皮板中间镶有突出箱板的一道槽钢被起吊的工字钢夹住。陆××指挥走线吊钩头向东侧移动了约800mm,起吊一定高度后,王××在车皮北端挂第二道起吊绳,然后将吊车大钩落下,把四个绳头同时套在钩上。该车皮当时是东侧中部开门,陆××躲避在车门的南边,王××躲在车门的北边。由陆××打手势向吊车司机指挥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因工字钢北端互相咬合,南端先上升,形成南高北低形态。随着起吊力增加,北端工字钢咬合处突然脱出弹起,上下抖动并向东侧摆动,陆××及时躲到车门外边。王××当时脸朝北注视起吊情况,发现起吊工字钢起动,即转身准备躲到车门外,此时工字钢已向东摆动过来。撞在王××的右侧头部,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
1、在起吊车箱内西侧工字钢时,被车箱板槽钢卡住,便指挥走线吊钩头向东移动了约0.8米,偏中心起吊造成重物瞬间向东侧摆动约1.6米,违反作业规程规定,冒险违章作业。
2、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作业中图省事,图方便,而不考虑作业环境。在车箱内的两名装卸工人装卸工龄都已十几年,明知斜吊会造成物体摆动,但两人都没有躲避到安全地点,由于躲避位置不当并受到空间限制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
1、起吊重物件时,必须坚持垂直起吊,因其它影响,不能垂直起吊或发现相互咬合现象,必须停止起吊,待处理后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起吊。
2、加强职工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能力,起吊作业时,装卸人员必须躲避到安全地点,并要观察好周围的环境和再次躲避的路线,如作业场所受到空间限制则必须离开所受限制的环境。
3、在起吊超长、超重物件时,必须有单位领导现场指挥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