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县煤矿瓦斯事故案例分析
四川泸县煤矿瓦斯事故案例分析
爆炸事故
2013年5月11日14时15分许,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
截至2013年5月13日7时,此次事故共造成28人遇难,18人受伤。其中重伤8人,轻伤10人。
抢救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已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地方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抢险救援
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副局长王德学,副局长、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立即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要求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矿安监局配合当地政府全力组织抢险,科学制定救援方案,控制好下井施救人数,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严防发生次生事故;要进一步核清事故情况及被困人数。同时,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杨栋梁和付建华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地方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事故原因
2013年5月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四川省泸州市通
报,“5·11”四川泸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初步原因为:桃子沟煤矿涉嫌非法组织生产,在未批区域违规设置多个作业点,在通风性差的条件下作业,导致瓦斯浓度增大,遇火爆炸。
矿主为了追求最大利润组织非法生产,让矿工每班50人在没有通风系统的情况下分22个作业点同时作业,瓦斯达到爆炸浓度酿成惨剧。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透露,事故矿井居然设有假门来逃避监管:“来检查的时候这个门就关上了,让你很难发现,检查的走了,这个门又打开了,人又钻进去了,这个煤层才只有30公分厚,人只能爬进去,这种人工开采条件极其恶劣,工人也没有自救系统。”
这起事故和与去年造成45人遇难的四川攀枝花肖家湾煤矿事故如初一辙,私挖滥采、不设通风系统、作假逃避监管,其生产条件恶劣、违法违规手法令人怵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