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2月6日放炮事故案例分析
1989年2月6日放炮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
1989年2月6日,洼里煤矿采煤二区在五采区5200工作面下面材料巷作业,放炮员焦志和副班长郑延会负责放炮。21时先起爆的三组炮爆下的煤将第四组炮的脚线压住,无法联炮,两人就就改联第五组顶炮,由于操作失误,联错母线,将自己身边的装炮引爆,造成焦志被击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误接放炮母线,导致意外引爆,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未按有关规定进行井下放炮,是发生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1)放炮母线长度不符合规定,仅为13.2m。(2)违反只有爆破工起爆的规定,副班长郑延会违章操作起爆器。(3)放炮母线布置不合理,绝缘不合格,搭在溜子上,由于漏电导致意外爆炸。(4)爆炸的煤没有及时运走导致第四组的炮脚线被埋,而图省事连错母线。
3、副班长郑延会未起到安全监护作用,而带头违章放炮,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