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子长县瓦窑堡煤矿“4.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陕西省子长县瓦窑堡煤矿“4.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06年4月29日16时20分,陕西省子长县瓦窑堡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31万元。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由于矿井通风系统混乱,设施不完善,副井系统风量严重不足,采掘工作面长期处于微风或无风状态,导致三号工作面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违章放炮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局部煤尘参与了爆炸。

2、主要原因

1)瓦窑堡镇煤矿违规建井,超层越界开采,拒不执行停产指令,违法组织生产;安全管理、技术管理混乱;严重超能力生产,劳动组织混乱。

2)瓦窑堡镇政府对辖区内煤矿监管不力,未发现瓦窑堡镇煤矿长期存在的违规建井、超层越界开采、管理混乱等问题,对所属机构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

3)子长县、延安市煤炭工业局未认真履行职责,对瓦窑堡镇煤矿监管不力,有关人员工作失职。

4)子长县、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对矿产资源开采监管不到位。未发现该矿长期存在的超层越界和界外建井问题,对所属矿产办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失察。

5)子长县、延安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督促不力,对所属职能部门违规审批问题失察。

6)铜川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对瓦窑堡镇煤矿安全监察不力。在审查、验收《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安全出口设计安全专篇》和对瓦窑堡镇煤矿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现场审查时把关不严。

三、事故性质

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四、防范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矿井和采区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政府、煤矿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煤矿的检查与考核。

3.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如出现采掘风量不足时,必须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通风系统改造,增加风量,确保安全生产。4.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5.加强放炮管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6.加强对矿井综合防尘的管理,杜绝粉尘超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