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401组“3·26”顶板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12年3月26日早班7时50分,掘进401组早班人员到达66106南顺槽现场交接班,带班班长周茂银检查迎头顶板支护齐全,迎头顶板正常,然后在迎头施工17个眼,眼深1.6m,共装40卷药。10时30分开始放炮,炮后,带班班长周茂银用穿枪进行找顶,因放炮货多,下帮高度不够,先在上帮打2根水压点柱(长2.5米),在第三根点柱未能打上的情况下,迎头的张厚常等3人在上帮,石玉国与另1工人在下帮先出货,准备再支柱。12时03分左右,迎头顶板突然掉落一块(1.87m长、1.3m宽、1.0m)厚矸石向下滚动,将张厚常、石玉国埋压腿部、砸伤,造成张厚常右侧多发性肋骨骨折伴大量血胸、肺挫伤,石玉国左胫骨骨折,构成重伤,损失工作600、190天。
二、事故原因
1、迎头临时支护强度达不到安全要求,措施规定4根点柱,实际只设2根点柱,是造成顶板垮落的直接原因。
2、66106S顺槽受B7、B8槽煤采动影响,在应力集中动压范围,措施要求循环最大控顶距2.2米,制定控制顶板支护措施不能满足动压影响范围的支护强度。措施没有要求一次不能同时支护4根临时点柱情况下,采取长短柱相结合的支护形式。
3、施工中已出现过一次草帽顶,施工单位没有及时将信息反馈上来,未能及时采取缩小间排距等有效控制顶板措施。
4、掘进口矿、队管理人员及机关职能科室,对现场存在的潜在安全隐患敏感性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根据现场实际及时变更支护形式。
5、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不落实。
三、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动态找净顶板浮矸、活岩。
2、完善规程措施,及时根据施工现场变化更改支护形式,明确大倾角下帮长短柱交替支护施工工艺,从技术源头上确保安全生产。
3、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落实安全责任,增强防控事故的敏感性、超前性、预见性。
4、强化现场的安全监管,落实三班安全检查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