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里矿“4. 2”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2007年4月2日夜班,朔里矿通风区违章排放N334风巷瓦斯,致使2名工人窒息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07年4月1日夜班第一个水窝水排完,通风区区长周凯安排测气员孟强从第一个水窝往里延接风筒排瓦斯50米至第二个水窝,当日保运区大班人员王吉荣等又在第二个水窝安装水泵进行排水。4月2日夜班排水工霍光侠继续排水;在零点左右,水被排完。通风区测气员孟强就擅自将原吊挂的风筒对接上(里段约170余米),继续向里段排瓦斯。此时管子工王艳民见风筒已接上,就向里去看看情况,测气员孟强也跟着一起进去。由于对接风筒后形成“一风吹”,将盲巷内混合气体带出,从而造成孟、王两人窒息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干部违章指挥。当水排完后,矿未对里段巷道气体情况进行检测,也未召请救护队处理,而是擅自安排测气员延接风筒,继续排水。
2、工人违章作业。测气员孟强擅自接上原盲巷内吊挂的风筒,致使“一风吹”,将盲巷内有害气体排出。
3、矿“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对该巷道排放瓦斯,无一干部下井跟班,管理失控。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干部的“一通三防”责任意识,要敢于严管理,善于严管理,严禁违章指挥,努力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2、凡是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积存瓦斯或二氧化碳的巷道长度超过30米,都必须由通风部门编制排放措施,矿总工程师批准,由救护队排放;停风区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积存瓦斯或二氧化碳的巷道长度超过20米,必须由矿制定措施,按规定排放,严禁“一风吹”。
3、要避免串联通风,严禁角联风、抹门过等现象,避免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或“一通三防”事故的扩大。
4、加强现场管理,对排瓦斯、揭煤、贯通等特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各级管理干部要盯重点、盯关键,抓住薄弱环节,有效遏止“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