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矿新副井“1. 7”炸模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2007年1月7日4:40分,桃园矿新副井发生炸模伤人事故,导致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二十九处项目部在桃园煤矿施工新副井,1月7日夜班安排打灰、稳模、扎钢筋。由跟班技术员刘波负责找线稳模;朱国斌、王茂山、侯连春负责在四层盘拆模。0点接班后先对18模找线固定,进行套壁作业,当浇注砼至第20模一半时,突然三层吊盘下沿的第17模炸开,致使3模半混凝土大部分坠落在四层盘上,重量约150吨的冲击重力将悬吊四层盘的6根钢丝绳坠断4根,造成吊盘倾斜,致使在四层盘上拆模作业的三人滑落坠入8.4m深的井底,其中王茂山、董国斌二人在西南侧向东北侧滑下四层盘,落在约800mm厚的未初凝的砼上,王茂山左大腿被崩坠的模板砸伤骨折,董国斌左小臂挫伤骨折,侯连春因躲入四层盘上的吊桶掩体内,随吊桶坠入井底被混凝土掩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井壁浇注进度与使用的混凝土性能不相匹配。
2、施工单位对安徽理工大地下工程结构研究所提供的混凝土配比,应用之前未进行现场验证和安全把关。
3、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不严细,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中未能及时根据混凝土配比的变化等实际情况完善相关内容,对浇注和拆模平行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不够完善。
4、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套壁施工时,井筒内采用4层吊盘,浇注和拆模平行作业,人员多,工序杂,现场没有主要领导带班。。
5、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6、监理公司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监理职责。
三、防范措施
1、对混凝土配比,应用之前未进行现场验证和安全把关,并根据验证结果及时调整施工进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技术管理,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中及时根据混凝土配比的变化等实际情况完善相关内容,完善浇注和拆模平行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3、针对浇注和拆模平行作业,人员多,工序杂,现场要有领导带班。
5、监理公司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对现场施工中有关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提出监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