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北矿“5.24”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涡北矿“5.24”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2007年5月24日0时53分,涡北矿-600北翼回风上山发生一起运输事故,导致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07年5月24日夜班,中煤五公司四处驻涡北项目部409队队长石启勇班前会安排风井马头门里段修复工作。跟班副队长(兼班长)刘运峰安排职工钱云龙开绞车,刘本人带领把钩工王勇,宋良平、李宗国、陈传标四人在下口运送一叉车U型棚。为防止在叉车运行过程中因超高乱碰回风上山第三道捕车器(距下口53米)的生根梁,刘、宋二人提前到达位于第三道捕车器向下4.5米处的躲避峒观察,当该叉车运行至超速捕车器时,刘听见异响,随摇灯示意下口打点停车,同时发现U型棚从叉车上全部滑落,宋见此情形即慌忙向下跑,在距下口约10米处被下滑的U型棚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现场作业人员未综合考虑-600回风上山的实际状况,在一辆叉车上装运U型棚梁子16根,后又加装4根腿子,导致超高、超载、超长。

2、现场人员未严格遵守《风井马头门修护技术安全措施》中关于使用叉车装运料的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对入井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力。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辨识能力不足,缺乏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技能。

4、矿井未能严格按照“一井一制”的规定将外委施工队伍纳入一体化管理,对外委施工队的安全监管不力。

5、事故现场无管理人员跟班,斜巷运输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

三、防范措施

1、对超高、超载、超长、没有捆扎好的材料从井口和轨道下口就要严格把关,禁止违禁车辆入井。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入井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

3、进一步强化斜巷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关于矿井斜巷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建全并落实各种防护设施的定期试验制度,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4、严禁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对不符合规定的施工队伍要及时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