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庄矿“1.7”事故案例分析
2010年1月7日18:00时许,朱庄矿采煤四区Ⅱ5611工作面调棚时发生一起塘柴掉入运行的链板机内捣伤人致死事故。
一、事故经过
1月7日中班,采煤四区当班出勤33人,区值班安排中班采机尾向下88棚至机头一段煤,朱建华、魏双被安排在第一茬采88-98棚。18:00时许,放炮挂梁后,魏双在88棚煤壁抹茬处面向机尾攉煤,朱建华在91棚处打煤壁背帮拄;因发现顶梁掉斜,朱建华将人行道正规支柱放水落下调梁子。在调梁过程中过顶塘材(直径60mm、长800 mm)掉入运行的链板机内,被刮板拉橛起捣中朱建华左小腹下侧。同茬及下茬人员发现后,立即摇灯停车,并配合随后赶到的跟班干部叶国强、队长耿国胜进行现场急救,在向矿调度所汇报后将朱送往地面,经矿工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个人违反《操作规程》跨运行中的链板机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违反《作业规程》作业:一是单人作业;二是调棚方法不正确,落柱量大且一次调两节梁子,以致过顶塘柴掉入链板机槽内。
3、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跟班干部叶国强及当班队长耿国胜安全确认不认真,未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
三、防范措施
1、要进一步完善炮采工作面《作业规程》。明确调棚作业程序和要求,严禁单人作业,严禁在链板机运行中站在链板机上作业。
2、切实加强现场管理。跟班、带班干部要严格执行安全确认管理规定,认真进行开工前安全确认、班中安全巡视、班后安全评估,及时发现解决存在安全问题,排查各类违章作业行为,确保规程、措施、标准落实在现场。安监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督,防患于未然。
3、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各单位接通报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召开安全办公会,分析事故原因、应吸取的教训,针对本单位存在问题,制定措施,抓好落实,杜绝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