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庄矿 “5. 19”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2007年5月19日23时51分,袁庄矿IV3114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07年5月19日夜班,当班队长李伟安排贾士副、侯建军两人一拨,从IV 3114工作面115号到139号共回柱采煤25棚。到达工作面后,贾士副、侯建军两人从115号棚开始向上回柱,当回到第133棚时,贾发现茬头上方有两块木料碍事,就安排侯挪走,他本人则单人回柱。当侯把木料往上挪时,贾把拔柱器拴在靠老塘侧的136号单体支柱上,钩头拴在133号单体支柱上并开始放液卸载。由于136号支柱顶梁向老塘方向倾斜,支柱与顶梁呈线接触,在回133号支柱时,136号支柱被拉倒,砸在贾士副的右侧后脑部。正在上部挪木料的侯听到响声后,发现贾倒在支柱旁,后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贾士副违反作业规程规定,违章单人作业,回柱时站位不正确。
2、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差,现场安全确认流于形式。
3、现场管理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跟班人员及安监员没有及时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三、防范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对顶板支护及回柱放顶正规化管理,提高顶板支护的可靠性。
2、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技术管理层次,正确指导工人严格落实《作业规程》中关于顶板管理及回柱放顶等方面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在回柱放顶期间要按照回柱顺序作业,严禁工人单人作业。
3、加强工作面安全监督与检查,认真排查与整改顶板管理及回采工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止有关人员的违章行为。
4、加强对夜班等关键时段重点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干部带班及跟班管理制度,强化过程控制,提高现场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