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矿区三工区马某车辆伤害重伤事故案例分析
1983年7月2日6时,二矿区三工区运搬工马某(男,37岁)在36川大巷挂车摘取牵引矿车钢丝绳的过程中被滑行的矿车挤伤,导致左大腿骨折。
一、事故经过
1983年7月2日一班,三工区谢改朝班在601采场出矿,运搬工马某负责在36川大巷挂车。早6时左右,矿车装满,由风动绞车将装满矿石的矿车往36川上盘岔口拉,就在矿车被拉至36川上盘岔口时,马某去摘牵引矿车的钢丝绳,当插销拔出后,由于惯性作用,矿车继续向前滑行,这时,马某所站的地方正好放着一台废旧电耙子,无法躲避,被矿车挤伤,造成左大腿骨折。
二、事故原因
1、马某摘牵引矿车的钢丝绳,车辆惯性滑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马成祥麻痹大意,忽视安全,在车辆未停稳时去摘钢丝绳是一种典型的违章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工区现场管理差,定置管理不到位,废旧的电耙子没有放置到应该放置的位置上,在生产时,作业人员又没有及时检查处理作业现场的堆放物,使作业人员在出现意外时无处躲避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2、三工区领导和班长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排班时忽视安全教育,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要求各工区领导和班队长在排班时,告知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和应注意才去的安全防范措施。
2、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开好星期五的安全活动会,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座谈事故隐患,总结经验教训。
3、做好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在组织生产前,先对作业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处理,确定隐患消除后再组织生产。
4、加强现场管理,做好定制管理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通过做好定置管理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或杜绝安全生产隐患。
四、事故教训
该起事故的发生,说明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作业时未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确认,采取安全措施,导致车辆滑行,无处躲避,造成伤害。因此,工区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必须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先进行处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方可作业。不然,每天讲安全只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