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矿区掘进工区沈某矿运卡车超速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二矿区掘进工区沈某矿运卡车超速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2001年6月4日11时45分,二矿区掘进工区卡车司机沈某(男,25岁)驾驶矿运卡车拉运毛石作业中,因超速行驶被甩出车外,导致颅脑极度损伤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01年6月4日7时20分,二矿区掘进工区主任徐某排班安排当班作业人员正常生产。排完班,当班人员进入到1118分段作业现场开始作业。卡车司机沈某驾驶013号矿运卡车在井下1139―1098分斜坡道进行拉运毛石作业。约11时20分,在1170毛石溜井,王某给沈某装了一车毛石后,驾驶铲运机到1098分段道毛石点装了一铲斗毛石,把铲车开到1098分段往上43米处的卡车掉头硐室停下,一边给铲运机打黄油,一边等待沈某到1098分段拉毛石。11时45分,王某听见分斜坡道上有卡车的声音,在将铲运机倒进硐室时,王某听见叉车经过硐室时的行驶速度不对劲,就跑下去看,在距调头硐室16米处看见一个人头朝上,面朝左帮,脚朝下向左帮,斜躺在巷道中间,他又往下跑,看卡车顶在1098分段道向下18米处的毛石堆上,认出是013号卡车,卡车还没熄火,又返回到伤员跟前,认出是沈某,于是喊人救人,在场的包工队作业人员闻讯赶到现场,将沈某抬起于13时05分送往医院,经诊断,沈某因极度颅脑损伤,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沈某驾驶矿运卡车超速行驶过程中,车撞在巷道帮上,车辆颠簸,沈某被从驾驶室甩到车前,被车挤压,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沈某参加工作时间较短,只有9个月,经验不足,应变能力差,进入弯道未采取减速措施,致使车辆撞在巷道帮上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工区所用矿用卡车驾驶室是完全开放的,在车速较快制动的情况下,驾驶人员易被甩出车外,说明工区管理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工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水平低,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以这起典型的事故教育全矿无轨设备司机,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二矿区无轨设备操作安全运行规定》,杜绝开快车、开野车的违章行为,养成文明开车的良好习惯。

2、督促职工经常学习安全运行规定,提高职工对事故的预防能力。

3、加强对无轨设备的管理,特别加强对无轨设备的点检和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带“病”开车的行为。

4、加强对无轨设备运输巷道路面的日常维护工作,为安全行车创造良好环境。

5、做好无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工作,对所有无轨设备进行排查,凡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驾驶室没有防护棚、安全门的,一律按规范进行加装。

四、事故教训

由于井下巷道狭窄、变形,路面凹凸不平,因此二矿区规定在斜坡道行驶时车速不能超过5公里/小时,而本起事故调查发现013号车发生事故后挡位挂在三挡,当时行驶速度应在20.8公里/小时,严重超速。在交通事故中有一个说法:十次肇事九次快,不无道理。在驾驶车辆时,特别在井下空间狭小,路面不平的作业环境中,驾驶无轨设备尤其需要更多的理性,需要保持高度的警惕。谨慎驾驶、文明行车不但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