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河煤矿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三交河煤矿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三交河煤矿始建于1971年,原属于地方国营矿,1997年霍州煤电集团公司接收为子矿井。

1991年4月21日16时05分,三交河煤矿发生了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47人、重伤2人、轻伤4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5万元。

一、矿井基本情况

1991年,三交河煤矿为地方国营矿,属于瓦斯矿井。

二、事故经过

4月21日早8点班下班前井下停电,约14时30分送电。下午4点班的工人,一采区采掘队有66人,二采区采掘队有41人,978大巷开拓队有6人,通风队有16人,其它7人,约15时左右共138人相继入井,16时05分203掘进工作面工人打眼试钻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冲击波扬起巷道积尘,又引起了全矿井煤尘连续爆炸,导致井下多处巷道支架被推倒,顶板冒落,平硐和大巷砌碹冒顶103处、约530m,机电设备多数位移变形并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桥,密闭)全部摧毁。冲击波把平硐口摧毁4m,附近房屋摧垮三间半,致使当班井下138人及8点班未出井的5人和4点班正准备入井的4人,共计147名矿工全部遇难。另有地面2人重伤,4人轻伤。

三、事故原因

1、二采区202、203工作面局扇串联通风,21日早八点班下班前井下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下午4点班上班后,启动局扇通过串联风机将202工作面的瓦斯抽入203工作面,使203工作面四顺槽的瓦斯达到了爆炸浓度,煤电钻失爆,工人打眼试钻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冲击波扬起了全矿巷道的积尘,造成了全矿井煤尘多处爆炸。

2、该矿没有认真吸取1980年6月8日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通风、瓦斯、煤尘、电气设备管理混乱,二采区集中运输巷回风、溜煤眼回风、采空区回风、局扇串联风,通风系统不合理;局扇无人管理,停电、停风时有发生,工作面瓦斯经常有超限现象。矿井没有综合防尘设施,井下积尘严重;电气设备失爆严重,失爆率高达33%;对多次安全大检查查出的关于通风、瓦斯、煤尘、电气设备等方面的重大隐患都没能认真整改。

3、该矿实行承包后,其承包指标和管理制度不完善,承包方只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主承包人以包代管,放松了对职工安全教育、遵章守纪、政治思想方面的工作,其中挪用维检费,采煤方法落后,用工制度混乱,对新工人和特殊工种不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4、在设计改扩建时,初步设计中综合防尘漏项,修改设计时考虑了动压洒水,但没有综合防尘设施,分年度投资不足,建设工期长达8年,投产验收把关不严,造成先天不足,安全工程亏欠严重。

5、通风瓦斯管理混乱,通风系统极不合理,局扇串联通风,溜煤眼回风,采空区回风,又加之停电停风,工作面瓦斯经常超限作业。

6、矿井设计、验收和生产都没有综合防尘设施及措施,只有一处动压洒水还很不正常,积尘严重,生产过程中煤尘飞扬也很严重。

7、机电设备管理差,电器失爆率严重,电煤钻不完好,不使用综合保护,局扇不搞“两闭锁”,井下作业中机电明火时有发生。

8、采煤方法不合理,原为长壁后退采煤,后改为旧式仓房采煤,工作面作业点都形成无风区和瓦斯库,造成多处隐患难以消除。

四、事故点评

该矿不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认真汲取1980年事故教训,生产组织和安全管理方面依然存在严重漏洞。

1、不能切实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不动摇,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程、规定要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执行,做到人人皆知、遵章守纪。

2、通风瓦斯管理极不重视。应全面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的责任制,采掘工作面都应采取独立通风,局扇要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关停,严禁工作面微风、无风、循环风、扩散风作业。矿井应按高瓦斯管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防止瓦斯积聚,杜绝违章作业。特别要重视煤尘管理,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改善装备,完善洒水防尘系统,实行静压洒水除尘,工作面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喷雾洒水除尘,各转载点喷雾洒水,各主要进回风巷要设净化水幕,各采区工作面设隔爆设施,要定期清扫冲刷巷道,实现综合防尘

3、电气设备管理混乱。矿井应建立防爆设备下井前的检查验收制度和井下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制度,完善井下各种保护装置,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消灭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

4、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监管差。应严格执行干部下井带班、跟班制度,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煤矿生产的特点决定严重灾害的多元化,煤矿点多线多面广、作业人员多而分散、工作环境差、条件复杂艰难,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认识到这些因素,盲目的组织生产,就有可能酿成如此惨烈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