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湾煤矿1-2煤一部胶带机撕带813米事故
一、事故时间:2012年3月31日
二、事故地点:上湾矿1-2煤一部胶带机
三、事故经过:
3月31日凌晨3:00,上湾煤矿1-2煤二部皮带机头岗位工发现一部皮带底皮带距机尾470米左右,上皮带距离机尾340米左右之间的皮带撕裂,随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领导下井查看后,向公司汇报1-2煤一部皮带驱动滚筒轴承高温,计划更换驱动滚筒。同时安排进行硫化接头及贴片冷补,但由于带面撕裂部分被压在未撕裂带面下方,不能抽出,无法进行冷补;直到20:00才向公司汇报撕带情况。后在16联巷加设临时机尾,甩掉损坏带面,恢复了12105综采面生产。此次事故造成1-2煤主运大巷一部皮带撕带长度813米,横向撕裂宽度700mm。直接经济损失32万元(撕裂带面净值)。影响生产28小时50分(4月1日凌晨7:50恢复生产)。
四、事故原因
1、上湾矿12105、12209工作面同时生产,煤量过大,造成一部皮带洒煤严重,且12105工作面有漏矸现象,洒落矸石卷入2#驱动滚筒,导致皮带钢丝绳断裂,裂口沿着底皮带运行时不断与H架刮卡,造成皮带撕裂长度达813米。胶带机现场运行管理不到位。另外,该部胶带机运输能力为3000吨/小时,根据矿方两工作面同时生产时制定的措施,经计算两面实际生产能力可达到5200吨/小时,均衡生产措施制定不当。
2、事故发生后上湾煤矿瞒报事故性质,处理方案不当,导致事故处理时间延长。
3、该部胶带机机头、机尾岗位工及12105卸载点岗位工生产过程中对皮带运行监护不到位。煤量过大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且没有及时发现撕带现象,导致撕带长度达813米。
4、设备管理中心运行管理不到位,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掌握现场实际情况。
五、预防措施
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上湾煤矿撕带事故教训,认真开展检查反思,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具体要求如下:
1、上湾煤矿要对工作面生产能力进行详细计算,制定切实可行的均衡生产措施。
2、上湾煤矿运转队要加强生产过程中对胶带机的巡视、检查,出现煤量过大、洒煤现象要重点监护盯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要求各矿要在胶带机机头过渡架底带下方增加2组拉绳纵撕保护装置,机头底带发生撕带后能够实现及时停机。
4、要求各矿要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均衡生产原则,严禁胶带机超载现象发生,避免矸石、煤块洒落卷入滚筒。
5、要求各矿发生事故后要严格按照公司汇报制度具实汇报,以便制定有效方案,及时处理,减少事故影响时间。
6、要求各矿要积极配合设备管理中心运行管理员的现场运行检查工作。设备管理中心分管领导或相关领导在发生较大设备事故后必须及时抵达现场进行协调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