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村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停电事故案例分析

杨村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停电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时间

1991年9月24日

二、事故地点

矿井下中央变电所

三、事故经过

机电工区电工郭庆镇于1991年9月24日早班9时30分,在井下中央变电所工作时,没有认真执行“两票三制”制度,擅自停掉高压进线柜并开始工作,因其误操作,造成一相6KV高压线直接接地,造成矿井井下全部停电,影响生产12小时。

四、原因分析

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分析如下:

1、事故人郭庆镇违章作业。事故责任人未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在未申请停电,未向调度室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停电,责任人业务素质低、安全意识淡泊,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变电所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意识淡泊,在未收到停电工作票,擅自允许施工人员停电,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3、机电工区措施落实不到位。本施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未起到安全把关的作用,对措施落实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五、预防措施

为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职工的专业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学习“两票三制”制度,从人为因素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施工前,工区应召开施工措施传达会,重点强调施工安全分析施工中可能遇到的不安全因素,并落实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安全把关作用,确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加强岗位工人岗位责任的落实,规范重点供用电场所的工作程序,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各种规章制度